画意一离开,蓝桉心思也乱了。
弦歌生怕蓝桉跟上去,低声提醒,“公子,我们不能暴露行踪。”
这是沈浪的地盘,他们必然需要小心谨慎,不能因此耽误要事。
烈九卿的出现已经改变了他们的计划。
一步动,满盘动。
他们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更改原定计划,导致大局变更。
他们赌不起。
蓝桉不是冲动的人,他自然知道,也因此才觉得憋闷。
他深深的吸气,用力地呼气。
几次过后,蓝桉疲惫的揉揉眉心,“找个地方暂且避一避。”
他还是不放心,“让人去看看她,莫要让她出事。”
“是。”
敢在沈浪的地盘上闹事,和找死没两样。
但凡他在,以他霸道的性子,就会闹得人仰马翻,他会让闹事之人脱三层皮。
这些年来,大部分经常来往的人都知道他的规矩,很少有人闹事。
今天,明月楼突然被贼人围攻,三十多个番邦人拔刀见人就砍,很快就惊动了养伤的沈浪。
这些番邦人从酒楼追进了住宿楼,闯进房间,又杀又抢。
外头乱成一团,欢色正在抄写《女德》。
他写得很认真,略显出神,竟是没听见外头的声音。
直到门被踹开,欢色才回神,目光冰冷地跑了他们一眼,继续抄写。
“把值钱的东西全都交出来!”
“自己拿。”
欢色面无表情地继续写,不想番邦人扫荡了一圈,竟是盯上了他身上的衣裳。
“衣服,老子要了!”
番邦人说着就要扒欢色的衣裳。
“啊——”
番邦人的手还没碰到欢色,就被毛笔穿透了手背。
他尖叫出声的瞬间,欢色五指张开,扣住了他的脸,番邦人脸碎的瞬间,声音戛然而止。
欢色经心地走到一旁的盆架边缘,将手洗干净,慢腾腾的擦拭。
他听见外头有熟悉的声响,撕烂了自己的外袍,扯开了内衫,反手还用刀片在自己脖子上划了一刀。
伤口很深,血立刻流出来,染湿了他白净的内衫。
血色让他平庸的脸,有种说不清的鬼魅诱惑。
外头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在自己心口用力拍下一掌。
欢色胸腔一颤,嘴里的血溢了出来,越流越多,落在地上,很快就成了河。
“阿欢!”
听见烈九卿着急的声音,欢色睫毛一颤,唇角勾起一抹邪气的笑,踉跄了两句,闭上眼,向后倒去。
“阿欢——”
烈九卿一进门,就看见欢色无力地倒下去,心下一阵恐慌,用尽全力奔过去,接住了他。
“阿欢?阿欢!你醒醒!”
烈九卿一身冷汗,为他把脉后,心里一阵抽疼。
六脉逆行!
该死的,一定是这些人是打断了他调息!
烈九卿登时红了眼,立刻喂给欢色喝下泉水。
欢色尝到这药水,眼里划过一丝恼怒。
有花粉的味道!
都这种时候了,她、她!
番邦人听闻有人杀了他们兄弟,全都过来围堵她。
“丑小子,敢杀我们的人,不知死活!”
番邦人呸了一声,骂骂咧咧地冲了上来。
烈九卿一脚一个,抢走他们的刀,直接下杀手,抹了他们的脖子。
沈浪从窗户外飞过来,看见这一幕,嘴角一裂,用力鼓掌。
“操,你这脖子抹的真他娘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