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的。
可惜叶云好像没有怜香惜玉的传统,认真道:“如果想喝霸王酒,那你来错地方了。”
苏湄倏然抬眸瞪着他,恨恨道:“谁说我要喝霸王酒了?”
叶云笑了笑,揶揄道:“那么难不成你有怪癖,喜欢把手机放在内衣里?”
“你……”苏湄纤细柔荑愤怒指着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没钱的话,就少喝,前面几杯算我请你的,现在请你离开。”叶云淡淡道。
苏湄被这句话气绝,停留眼眶许久的泪水终于滑落,像玫瑰上的水珠,晶莹剔透。
梨花带雨的她没有动,还是死死地盯着叶云,眼神怨恨愤怒,直想把他撕成碎片。
叶云有些不自然,不是因为苏湄的哭断衷肠,而是他被周围无数道杀人的目光盯着。
古人常说,宁可得罪君子,莫要得罪小人。
其实,得罪女人,远比得罪小人的下场要惨得多,因为你已经成为了全民公敌。
忽然,一把略微有些轻浮跋扈的男中音在叶云身后响起:“她的酒钱,我给。”
生活中,总有些人喜欢做程咬金,在半路杀出。
叶云转头瞥去,离吧台不远处的一桌,四个年轻男人,搭配着四个漂亮女人。
女人燕瘦环肥清纯妖艳各个类型都有,但无一不是漂亮得让人目眩的那类。
这种水准的女人在十里清扬并不少见,但四个济济一堂堆在一起,还是极有气势的。
不过,她们跟苏湄的皓月之明媲美起来,还只能是萤火之光。
对于这桌人,其实叶云很早就已经留意到了。
这四对陌生男女虽然并不高调,但谁都可以看出他们绝非等闲之辈。他们开着四辆车来,一辆限量版捷豹,两辆保时捷,还有一辆奥迪Q7,叠加在一起,保守估计也超出了700万,可谓财大气粗。
说话的男子年轻,模样清秀,潇洒,只是眉目间隐隐有着一股匪气,让人觉着不舒服。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高级黑色西装,衬得贵派十足,嘴角含笑地斜睨着叶云。
他的怀里还卧着一条极为珍贵体态优美的蝴蝶犬,此刻正伸着舌头,舔着杯里的啤酒。
叶云也斜睨着这个男子,微笑道:“如果是这样,再好不过了。”
那男子从鳄鱼钱包里掏出五张百元大钞,扔到地上,淡笑道:“给你,不用找了。”
找茬的语气,挑衅的动作。
见到这个场景,众人只是好奇地张望了会儿,便兴趣索然,又进入了自己的圈子中。这个世界,每天都在重复上演公子大少痛踩眼见心烦的市井小民这种让普通人觉得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的曲目,并不新鲜。
吧台里的小亮眼瞅着叶云被辱,有些怒意,刚想发作,却被旁边的魏娜及时拦住。
魏娜凑到他耳朵,小声道:“别多管闲事,没看见人家周身贵气啊?要量力而为。”
男人可能不惧狂风,不惧台风,不惧龙卷风,但不得不惧耳边风。
小亮只好悻悻地善罢甘休。
正在二楼雅座给客人点单的小青愁容满面,忧心忡忡地望着叶云,有点泫然欲泣。
而醉意嫣然的苏湄却觉得痛快异常,柔媚的嘴角偷偷勾起一抹微笑,灿烂如夏花。
叶云却依旧没有动怒,这样的人不知道是隐忍功夫惊人,还是城府到了恐怖的地步,他仿佛聋了似的,听不到那名公子哥的嘲笑与玩弄,嘴边那抹微笑清净如竹,弯身捡起了五张百元大钞,轻笑道:“谢谢,地上捡到宝,问天问地要不了。”
苏湄怔住,呆呆望着这个不知羞耻为何物的年轻人,有些失落,同时又觉得好玩。
那几对青年男女也觉得愕然,出身矜贵的他们帮助那个妖精女人,并不是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学雷锋做好事,只是纯粹想找点乐子寻些开心,看看穷人那些所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