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人,四百匹马,听着很少,但当阿尔维斯站在城堡城墙上向下望去的时候,看到的是乌泱泱一大片人!
在他们到来的当天晚上,雷蒙德就根据他们的实力与以往的战绩任命了六位百人队队长,六十位十人队小队长。
而阿尔维斯不知道的是,在今天清晨,在诸位小队长百人队队长的指挥下,他们终于是勉强站成了横竖几排的队伍。
他们虽然是精锐,但他们习惯的是小队作战,或者是防御战。
随着雷蒙德“激情澎湃”的演讲完毕后,队伍终于开始出发。
阿尔维斯告别了父母,手持缰绳,两腿轻轻一夹,踏上了战争的路程!
才从伊夫雷亚家族走出三四里,阿尔维斯的脸就黑了下来,这群刚才看着很精锐的战士,一拉练起来,队伍就变成了稀稀拉拉的样子。
没有经过训练的他们终于暴露了致命问题,这群伊夫雷亚精锐的战士,捉对厮杀或者是小队之间的厮杀,绝对是一把好手,但是一旦部队的规模上来,个人的勇武作用就会越来越低,没有配合的他们进行大规模战场的时候,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一场屠杀。
中午吃饭的时候,阿尔维斯向雷蒙德说明了这个问题,起初雷蒙德并不在意,因为他几十年了,打仗一直都是——发现敌人,能打过就带着小弟们全部冲上去;发现打不过,就赶紧带人跑,至于队列,队伍是否整齐?那是什么,能帮助他们提高战斗力吗?
但是在阿尔维斯强烈的坚持下,雷蒙德同意阿尔维斯整训步兵,代价是——每天上午的行军速度大大加快,食物的消耗速度也加快,好在这群从小在山林中长大的战士们脚力不弱,坚持了下来,而雷蒙德也让骑兵在部队安营扎寨的时候狩猎野兽,保证了队伍的食物消耗。
随后,阿尔维斯便开始行军三天休息一日的生活。每天上午行军,中午吃饭驻扎,下午便按照大学中军训的方法和记忆中一些散碎的军队训练方法对他们进行训练。
半个月后,阿尔维斯他们终于抵达了洛尔姆郡!
刚走半天,前方便有一名骑士策马小跑过来。
骑士盯着眼前这支队伍的旗帜,用力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这是北疆巨熊——伊夫雷亚家族的旗帜,他连忙骑马迎了上去。
在见到雷蒙德后,这名骑士恭敬的说道:“尊敬的雷蒙德子爵,我的领主雷诺兹子爵希望邀请您去前方的城堡一聚!”
雷蒙德摸了摸胡子,缓缓道:“前方带路!”
骑士应声便去了最前方,为伊夫雷亚家族指挥方向,他不时回头看向这支步伐整齐,魁梧雄壮的军队,心里不断赞叹,不愧是北疆巨熊伊夫雷亚家族啊,光看气势就知道绝对的精锐之师。
下午阿尔维斯众人终于赶到了雷诺兹子爵的城堡,还没到地方,雷诺兹子爵便在十几名贵族的拥簇下前来迎接。
看着这支步调一致,整齐划一的军队,一众贵族不断发出惊叹。
“好精锐的队伍!”
“好凶猛的气势,北方军团都没有他们的气势凶猛吧!”
一群松松垮垮的大学生,训练一星期走起路来都能蜕变的格外凶猛,更不用说本来就是精锐还训练了半个月的伊夫雷亚家族战士们!
“尊敬的雷蒙德子爵,您的军队起如此的强大,那群丑陋又恶心的兽人在您面前一定是不堪一击。”雷诺兹子爵赞叹道。
雷蒙德摸摸胡子没有接话,而是漠然回应道:“找我过来,有什么事?”雷蒙德心里打起了谨慎,这群贵族来找他一准没好事!
雷诺兹子爵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大太阳寒暄了一下说道:“天色已晚,我在城堡举办了一个晚宴,雷蒙德子爵是否有兴趣来参加……”
雷蒙德盯着雷诺兹看了几眼,又看向他身边的贵族缓缓道:“也好,奥斯本!城外三里安营扎寨!”
“遵命!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