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个人能杀他。
夹谷恨天的“如梭九千镖”,他若自谦的认为还不能算是举世无双,那么天下就没有任何一种暗器敢在江湖中称绝了。
“如梭九千镖”称霸武林百年,江湖中绝无抗议。但如此厉害的暗器,又会是什么样的手法胜过了他?是什么样的兵刃射杀了他?是什么样的人结果了他?如果有这样一个人,又将是怎样的不可一世呢?
天下之大,江湖之深,你不得不承认人才辈出。像夹谷恨天这样的大魔头依然有人能杀死他,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如今江湖上确有其人,至少有一个。
在飞镖门700多号门徒的重重包围之中,他缓缓站了起来。与夹谷恨天交手虽然险胜,但还是显得有些狼狈。他本来是一身雪白的衣裳的,但是多处遭到“如梭九千镖”的飞射,加上伤口溅出的血迹,这一身衣裳已经狼藉不堪入目了。即便是这样,依然掩饰不住他的脱俗和超逸。脸上虽沾了些泥垢,却也掩映不住他的眉清目秀。
他是谁?
看样子他还只是个孩子。顶多十七八岁。他的眉目之间还带着几分稚气。
飞镖门700多门徒没有一个认识他。
一个有能力杀死夹谷恨天的人,在武林中多少会有些名气。没有理由700人众无一能识。
这700多人剑拔弩张,虎视眈眈,将这个白衣少年围了个水泄不通。其中一个络腮胡子,颤声道:“你能杀害我们掌门人,足见你本事非小。报上姓名,来日我飞镖门寻仇也好有个目标。”
白衣少年脸上掠过一丝微笑,说道:“本少爷姓马,名永帅。江湖上虽无声望,不过暨今以后,杀死夹谷恨天的消息一旦在江湖上盛传;那么,江湖上说不定会给我赐一个好听的封号。”突然一转身,面对络腮胡子继续说道:“既要寻仇,何必等到来日?杀你们门主的凶手在此,今天若不乘人之危,群起而攻,等到茫茫来日,恐怕再无得手之机。”
少年对700人的阵势毫无惧色,缓步逼近络腮胡子,剑眉一扬,道:“若非你们胡作非为,扰乱江湖,夹谷恨天又何来杀身之祸。夹谷恨天已死,飞镖门就此解散,如若不然,我马永帅必将尔等挫骨扬灰,鸡犬不留。”
少年一番狂语, 大有震慑之力。飞镖门徒虽声势浩大,却也不敢轻举妄动。700人中至少有500人交头接耳,对这个籍籍无名的少年将信将疑。毕竟能破“如梭九千镖”并聚力反击夹谷恨天,非一般能力所及,门徒虽然人多势众,任谁的手段又能及得上“如梭九千镖”之万一。
“一个能击杀门主的人,竟然在江湖上没有名号?实在匪夷所思!”
“马永帅?闻所未闻。”
“张兄,你可曾听说过马永帅这号人物?”
“我正想问你呢?林兄!”
“宋胜华,你的江湖朋友多,难道你对这个马永帅也毫无风闻吗?”
“三五个人没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那是我们孤陋寡闻了。但是我们六七百人都没听过,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依我看,他就是一个十足的无名小卒,碰巧杀了门主而已。我们要团结起来,一举将他拿下,给门主报仇……”
语音一落,这个名叫宋胜华的门徒举刀冲出了人群。要知道飞镖门门徒并非皆以飞镖见长,大多都是各门各派的弃徒,走投无路的草莽,世所不容的盗寇。其武功招法五花八门。宋胜华擅长的便是长刀,在距离白衣少年一丈时,才猛然发现所有人都没有跟上来。而自己面前的却是一个能击杀夹谷恨天的人,他不禁暗在心底叫苦,悔恨自己鲁莽。
白衣少年冷然说:“你能在一丈处止步,这说明你捡回了一条命。我本不喜杀人,只是夹谷恨天不死,天下难安。如果你执意要与本少爷动手,我倒不介意多杀一人,不过你得先掂量掂量自己与夹谷恨天相比如何?”
宋胜华恐耸詟栗,但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