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突然飘起了细雨,车速一下子慢了下来。
望着窗外连绵不绝的雨丝,傅松感到有些烦躁,赶了一上午路,还没走完一半的路程,现在外面又下雨,到省城肯定要天黑以后了。
他不由怀念起后世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如果走高速,早上六点出发,那么就能在省城吃午饭了。
除了他和司机,车上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在呼呼大睡。
这几天大家都累坏了,白天在外面跑,晚上在酒店房间里写报告,所以对于傅松而言,坐车赶路是一种折磨,但对他们而言,却是一次难得的放松机会。
沈红也不例外,在旁边睡得小脸通红,看到她的外套滑落到胸前,傅松伸手帮她盖好。
“嗯……。”沈红突然呢喃了一声,睡眼惺忪道:“到哪了?”
傅松道:“早着呢,把你吵醒了?”
沈红轻轻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道:“没,睡够了。”
傅松问:“饿不?吃点东西?”
沈红摇摇头道:“不想吃,没胃口。”
傅松笑道:“那就再睡会儿吧。”
“不了,再睡晚上就睡不着了。”沈红紧了紧胸前的外套,脑袋靠在他肩膀上,然后把他的手拉到外套下面。
傅松盯着她的眼睛道:“你就不怕被人发现?”
沈红仰着头媚眼如丝道:“不怕。”
傅松往回抽了抽手,没想到她力气还挺大的,死死把自己的手按住,只好由她去了。
沈红咬着嘴唇吐气如兰道:“昨晚让你洗白白了在床上等我,你倒好,睡得跟死猪似的,怎么推都推不醒。你是不是故意的?”
“哪有!”傅松嘴上叫屈,心里却一阵发虚,昨晚实在太累了。
跟胡庆梅吃完饭后,回来的路上倒没觉得怎样,可一洗完澡,他突然感觉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
大脑里是空的,心里是空的,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也都是空的。
他并非酒喝多了,当然,酒只是一小方面,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吃饭的环境,除了紧张之外,还是紧张。
那种感觉就像大病初愈后马上跑完一场马拉松,所以头一沾枕头,他很快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不过,虽然紧张得要死,却相当美妙,让他意犹未尽,甚至昨晚在梦里再续前缘。
沈红眼神渐渐迷离,看着像是睡着了,只有离得近了,才能听到她浓重的呼吸声。
到省城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
几年没来,省城变化蛮大的,特别是进入市区后,这种感觉更加明显。
大纬二路是从老火车站进城的必经之路,也是老泉城的门脸儿。
华灯初上,照亮了大纬二路两旁的高楼建筑,单就这条机动车双向6车道的主干道而言,甚至可以堪比三十年后的一些三四线城市。
离开短短的大纬二路不久,画风一变,视野里出现了连绵的一片棚户区,又破又烂。
泉城号称内地最大的农村,这绝对不是无脑黑,因为就连泉城的一把手都承认,泉城像个县城,说的就是泉城的违建多。
一行人照例分散住宿,傅松跟上次一样,还是住在南郊饭店。
刚安顿下来,正打算和沈红他们下去吃饭,大哥大却突然响了。
现在的移动电话跟后世的移动电话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信号,出了市区后,移动电话基本上就成了摆设。
今天一直在赶路,为了省电,傅松把大哥大关了,到了酒店后才开机,然后就来电话了,这也太巧了吧。
拿起大哥大,刚接通就听到对面爆粗口:“麻痹的,终于打通了!艹,你他娘的到省城了没?”
刘前进的声音,化成灰傅松都认得。
他立马怼了回去:“麻痹的,老子刚到连气还没喘匀,你他娘的就来电话了。不是,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来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