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胳膊道:“老葛,回去跟你媳妇儿商量商量,想好了再告诉我。”
葛寿文默默地点点头。
“你俩聊什么呢,这么投入,吃饭了。”沈红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一身旗袍,踩着高跟鞋噔噔地走过来。
傅松眼前一亮,这还是他第一次见沈红穿旗袍,她平时保养得不错,体态匀称,腰细屁股滚圆,旗袍穿在她身上,把她身材的优点放大了无数倍。
“怎么样?还不错吧?”沈红得意地在原地转了两圈。
“不错不错,小红穿什么都漂亮。”葛寿文赞不绝口,“你这身旗袍哪里买的?莫斯科有定做旗袍的吗?”
沈红挑挑眉道:“这是我出国前在国内定做的,刚开始稍微有点大,撑不起来,现在正合身。文哥,嫂子穿旗袍肯定比我好看。”
傅松老脸一红,这娘们儿怎么什么都说?
你这不是告诉别人,你现在能撑起来是因为被老子滋润的?
葛寿文瞥了傅松一眼,笑道:“都好看都好看,哈哈。等下次回国,我给娜塔利耶也买一身。”
傅松脑海里立马浮现出老毛子女人穿旗袍的模样,哎呀妈呀,不行了,受不鸟了,赶明儿给娜嘉也买一套穿着……
这顿饭只有他们三个,没叫别人。
说起来,自去年夏天来到莫斯科后,虽然同在一个城市,但像今天这样三个人坐在一起吃饭,还是头一次。
沈红和葛寿文是从小玩到大的,用葛寿文的话来说,沈红自从学会跑,就开始跟在他屁股后面,虽然长大后各奔东西,但感情还是那么好。
听他俩兴致勃勃地讲着小时候的事情,傅松心里酸溜溜的,抽空插了一句:“哎,你俩也算是青梅竹马了,怎么没谈个恋爱?”
“啥?”
“啊?”
沈红和葛寿文都是一愣,紧接着两人脸上都露出嫌弃的表情。
“文哥那么老,眼睛那么小,咦!”
“我呸!老傅,你别看小红如今长得人模狗样的,小时候一笑嘴里到处都是豁口,跟七八十岁的老太太似的。”
“你年轻的时候满脸青春痘,磕碜死了!你跟姑娘表白,被人家打了一巴掌,脸都肿了好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