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是知道的,我喜欢梁希,第一次见她是来沐城的火车上,她北大的,我清华的,所以有事没事我就往北大的车厢跑,只希望能看她一眼。真的,从第一次看见她我就喜欢上了,这可能就是一见钟情吧。不过我现在想通了,梁希再好,也只是水中的月亮,怎么说呢,算是遥不可及的理想吧……。”
“嘿嘿,说出来果然好受多了。老傅,我决定了,不要什么理想了,我要找个会过日子的娘们儿,跟她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哈哈,到时候请你喝喜酒,你他娘的得给我封个大红包!听见没?”
“老傅,老傅,卧槽,你个狗日的,我还没说完你就睡着了!”
过了一会儿,听到孙绍宗打起了呼噜,傅松轻轻地翻了个身……
夜深人静的时候仔细想一想,傅松还是蛮佩服孙绍宗的。
以前他还有些瞧不起孙绍宗,总认为他读书读傻了,跟上辈子自己刚毕业那几年挺像的,典型的情商低,没什么心计。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上辈子傅松毕业后分配去了机关单位,而孙绍宗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就留在了清大当老师。
结果,去了机关单位的傅松被刘主任耍得团团转,灰溜溜地回了老家当了一辈子的中学教师。
经过上辈子的这番打磨,傅松也发现像自己这种人最适合呆的地方就是学校。
在这方面孙绍宗就比自己强,至少他有自知之明,从一开始就选择留在象牙塔。
孙绍宗舔狗似的暗恋梁希,也被傅松暗地里耻笑。
可换个角度一想,他这么一个爱情、婚姻双双失败过的人,有什么资格去鄙视舔狗似的爱情?
即使这样的爱情注定没有结果,但人家毕竟尝试过,努力过。
扪心自问,傅松觉得自己绝对没有这样的大心脏、大毅力。
最让傅松佩服的是,孙绍宗在感情上当断则断,在认清了现实后,亲手将理想埋葬,毫不拖泥带水。
都他娘的是人精。
这些学霸们没一个是傻子!
而他自己却像个傻子,觉得别人都是傻子,我真他娘的是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