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时后,卢仲伸着懒腰走了出来,用望远镜一看,不禁吃了一惊,只见厉峰已经开始翻越天狼峰了。 天狼峰是雪山当中最高的一座山峰,海拔五千多米,气温常年在零下四十多度,肆虐的寒风犹如利剑一般会伤人的皮肤。 他嘴角上翘,不屑地笑了笑。 “狼王,我就不相信你能够翻越这天狼峰。” 就在这时,厉峰忽然停在了半山腰处不动了。 卢仲笑道:“狼王,你一定是筋疲力尽,体力难以支撑了,看样子你将会永远长眠于冰雪之中,你这次真是会永垂不朽了。” 可是下一秒,卢仲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一脸的难以置信。 只见厉峰又开始动了,他竟然站了起来,与山腰形成了一个垂直的角度,仿佛脚底下有吸力一样。 而且,厉峰此时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向峰顶奔去。 望远镜从卢仲的手里滑落,他的一双眼睛瞪得像铜铃似的,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太不可思议了,人类竟然能做出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吗?简直不科学啊!” 过了几分钟,他才回过神来,急忙大叫了起来。 “来人,快通知所有人,准备迎击狼王!” 半个小时后,卢仲带领着第四小组埋伏在了狼王下峰的必经之路上。 卢仲隐藏在一块岩石后面,随后拿起望远镜朝着天狼峰看去。 “咦!狼王去哪了?” 而此时,厉峰已经从天狼峰上下来了,同样隐藏在一块岩石后面,他此时正在用匕首凿岩石,他用拳头当锤一样,一拳拳砸在匕首的柄上,锋利的刀锋不断钻入岩石内部,很快就凿出了一个洞。 他将狙击枪架在这个凿出的洞口上,随后扣动了扳机。 一名埋伏在对面的雪堆里的地魔成员被打爆了脑袋,鲜血将洁白的积雪染成了红色。 “老大,狼王好像已经来了。”一名地魔成员朝着卢仲喊道。 “废话!他不是好像来了,是真的来了。”卢仲目光直视着前方,寻找着狼王藏身的地方,可是看了半天,他都没有看到狼王究竟藏在哪里。 按理说,这方圆十几里全部被冰冷覆盖,一片白雪皑皑,要是有其他的颜色一眼就能看出,可是他的望远镜已经把所看到的地方都看了几遍,根本没有发现有不一样的颜色。 “这该死的狼王,我记得他穿的不是白色的衣服啊!就算是白色的,他的头发总不是白色的吧!” 正在他说话之际,身旁的又一名地魔成员被打爆了脑袋。 卢仲吓得急忙把头缩了回来,此时他已经彻底失去了战胜狼王的信心。 他恨自己大意,恨自己太轻敌了。 以为狼王根本无法承受天狼峰上那恶劣的环境,一定会死在天狼峰上。 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 此时再要截杀狼王,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机会,他肠子都后悔青了。 由于厉峰隐蔽在岩石后面开枪,狙击枪又装上了消音器,地魔根本无法判断他的位置,只有挨打的份。 厉峰一枪接着一枪,他已经射出了三十四颗子弹,枪枪命中目标。 这就是狼王的战斗力,顶尖战斗力。 战斗力的强大不在人数的多寡,而在于人。 狼王就是有这种顶尖的战斗力,以少胜多的战例他有过很多次。 随着第四小组的地魔成员接连不断地死在狼王的枪下,卢仲无奈,不得不把情况报告了血屠。 “首领大人,狼王已经从天狼峰上下来了,已经射杀了我们三十多名弟兄,我们直到现在也没有发现他藏在哪里,只有被动挨打的份,我请求支援。” “你这个蠢货!”血屠愤怒地咆哮了起来,“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能轻视狼王,可我却听说你刚才还睡了三个小时的觉。” 愤怒归愤怒,杀死狼王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血屠的语气缓和了下来,“听着,我把十大天王派来支援你,如果还是不能截杀狼王,我就把你老婆赏赐给兄弟们,让你老婆夜夜换新郎。” 寒风肆虐,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 气温虽然极为寒冷,呵气成冰,但卢仲的额头上却直冒冷汗。 夜夜换新郎,这是血屠经常用来惩罚办事不力的成员的高招,让家属在受尽羞辱中死去,这比直接杀人还可怕。 想到自己那娇妻,卢仲咽了咽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