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项人早已经归顺大唐,唐朝也在这里设立了三个都护府,不过罗信一行人并没有惊动他们,在林小七等人的引领之下,他们就如同当地人一般,径自在山林间穿梭,甚至完全避开了当地都护府的耳目。
五天之后,罗信等人抵达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地方,而罗信在看到那湛蓝色的河水时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妈蛋,还真没想到,老子竟然带着一帮兔崽子来到了九寨沟。”
好吧,不管这是不是感叹,总之罗信现在已经很清楚自己的位置了。
真如罗信所言,他所在的地方的确是现今九寨沟的位置,而且在这里罗信还发现了两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村落。
过了九寨沟,马上就进入吐蕃的地界了,罗信让人选择一个地方休息,
这五天来罗信一行人几乎都在赶路,晚上就睡四五个小时,成天都在赶路。
别说是他们人了,那身下的两匹骏马和驮马都有些气喘吁吁。
在休息的同时,罗信让林小七等人去打探消息,结果如罗信所想的一样,这三个村子的人都是为了避世而选择了这个十分偏僻的地方。
在这里他们几乎与世无争,而且极少见过外来人,距离上一次有人经过,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而且经过的是一些僧侣。
“头儿,听村长所说,吐蕃人也是比较排外的,再加上高原上极少有外族进入,咱们这样很容易会引起他们的注意,我觉得咱们最好换一下装束。”
罗信摩挲着下巴,这一路走来,罗信等人穿的都是便装,铠甲和武器都放在驮马上,而且这次出征他们并没有携带重型武器,每人配备一把横刀,一把手弩和一支长弓。
但陌刀罗信还是带上了,这玩意儿是用来突围的,虽然有些重,但驮马还是能够承受的,每把陌刀都用布缠着,上面还放置了一些藤蔓,尽量隐蔽。
另外,他们队伍里还有十匹马装的不是武器铠甲,也不是粮食,而是罗信特有的“宝贝”,玻璃制品。
这些玻璃制品虽然很简单,但对于那些从来没有见过的僧众而言,自然是无比珍贵。而身为虔诚的教徒,如果用这种代表着纯洁和神圣之物存放他们的圣物,自然是再好不过。罗信此行,本身就不是来打仗的,他打算用这些东西,来打通关系。
他沉声说:“看样子,咱们这些人还需要再乔装打扮一下,只是这次要装扮成什么人呢,商旅?”
林小七嘿然一笑:“头儿,刚才我都问清楚了,吐蕃的百姓最欢迎的人不是商旅,而是僧人。无论是天竺僧人,还是大唐的僧人。”
“那不是每个人都要剃光头?”罗信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他的头发已经很短了,这在长安就是异类。
“不用不用,天竺的和尚是不剃光头的,吐蕃这里也一样,他们和尚的发型跟咱们差不多,所以刚才我们向村长询问的时候,那村长一直以为我们是大唐来的僧人。”
罗信的所有私兵,乃至亲卫的发型都和他一样,剃的都是短发,有的甚至是寸头、杨梅头。罗信最近还整上了“莫西干”发型,林小七也学着罗信这么整,使得她越来越不像是个女人。
林小七这句话倒是解决罗信这一行人最大的困扰,在短暂的休息之后,他们继续上路。
九寨沟的风景再美,也留不住罗信这一队人,次日中午他们就出了高耸巍峨的大山,看到了广阔无垠的土地。
罗信不知道现在所处海拔有多高,幸运的是,他的队伍里极少有人呈现出高原反应,除了林小七。
林小七的武功可以说是除罗信以外最好的,但谁都没有想到,他竟然产生了高原反应。
由于林小七身体虚弱,侦察的任务就交给白郎,而罗信则是十分霸道地将林小七抱入自己怀里,让他与自己乘骑一乘。
罗信这匹马是程咬金给的,据说是西域的大宛马。程咬金提到,汗血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