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这点李书自己也承认。
面对心爱的女孩子,哪个男人能控制的住。
夜色很深,林青禾在李书的臂膀里入眠。
感觉自己刚睡着,就听见李书在叫她:“禾禾,醒醒,该上班了。”
林青禾翻了个身,不理人。
李书无奈,只好把人从被子里剥出来。
伺候祖宗似的,把衣服给穿好,洗了脸,牙是没法在床上刷的。
林青禾哼着:“怪你啊,都怪你,用那么大力干啥啊,我全身好疼啊!”
李书抱着林青禾去了洗手间:“怪我,乖,赶紧刷牙,吃点饭,上班。”
“@$&&…。”林青禾嘴里满是泡沫,含糊不清的说着。
李书看着林青禾刷完牙,眼睛困的都睁不开了,为了防止她睡着。
把早餐从桌子上拿过来,一口一口的往林青禾嘴里喂。
喂了一小半,林青禾就倚再李书身上不在吃了。
“你告诉我,还有几分钟上班?我实在是累啊!”
李书看了看表:“还有15分钟,一会出门,我自行车带你去律所上班,可以靠着我睡几分钟。”
“啊,都怪你啊,禽兽。”林青禾边抱怨,边李书拉着出门了。
一路上李书骑的很稳,林青禾坐在自行车后面,靠着李书补眠。
偌大的首府,一早上全都是豆浆油条的叫卖声。
骑自行车上班的人络绎不绝。
旁边的商店也早早就开门做生意了。
微风习习,吹拂在林青禾的脸上,发丝扬起,碎花裙摆微微漂浮。
“小书,总有一天,我们要在这里定居,然后有能力了,抚养一个小孩,我相信你可以把她教好的”
林青禾在这充满生机的早上,慢慢清醒了。
李书听见“孩子”两个字,心脏微微抽痛。
他们这辈子注定不会有自己的孩子的。
早上秦岭出门,本来是司机要送他来公司开着。
但秦岭自己嫌麻烦,况且骑自行车上班有更多的灵感。
一路上从家到公司,可以见到很多不一样的风景。
烟火气的早市,拥挤的人流,自然的早晨。
这一切,秦岭觉得都是一种灵感。
正当他停下自行车,拿着随身带的摄像机要拍下这一幕幕。
突然,在他的镜头里,看见一对熟悉的人影。
林青禾和李书。
恋爱中的少女穿着碎花裙子,侧坐在自行车后。
手臂抱着前面骑车人的腰,眼睛轻轻的闭着。
夏天早晨的阳光洒在林青禾身上,给她度了一层柔和的阳光。
拿一刻,他的心猛的动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