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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手指(3 / 3)

碎银。

小丫头拿着物件飞快跑走,招乐想要喊住却被温若拦下。

她有些委屈:“我分明听到……”

温若笑着打断:“我信你呀,但是这面不是这么容易见的。这个时代,女子遭人染指,对于家族而言可是奇耻大辱,恨不得送出去当尼姑,怎还会让她出来。”

“噢。”招乐忽生出些心疼。

想到现如今一直所谓的男女平权,却从未见过哪一个男性在找工作时因未婚未育被刁难。

从古至今,女子都是弱势。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为此将多少女子钉在高高的贞洁牌坊上。

路边卖幼犬的走商贩在与买家激烈议价。

“我这犬可是名贵种,看家护院一流,五百文不能再少了。”

“再名贵它也是一只母犬,到时招多少公犬过来,再下一窝小崽子,我哪来那么多银钱养。”

“那就四百五十文。”

“四百文,不卖拉倒。”

“行吧,行吧!”

交完钱,买家又看中了另外一只,走商贩说道:“这你就别看了,这可是公犬,一千文呢!你可舍不得!”

说着挑着装有幼犬的扁担离开。

她们二人盯着远去的背影立于原地。

这时刚刚跑回去的小丫头又跑了过来。

“温家小姐,我家小姐请您明日此时过来。”

温若点头应好,招乐在身后问道:“小姐,您的拜访函写了什么?这么快就有回复?”

“没什么,李翰林家小姐心善而已。”

李小姐垂眸侧坐于窗前,微风吹拂着书桌上展开的拜访函,折起的边角轻轻颤动,有彩蝶立于其上。

展信佳:

骤闻所历,惊痛不已。明言语不能抚慰,卿必惊惧惶恐交加,夜不能寐。事已至此,我知多说无益,惟愿卿珍重,勿为非吾等过错之事再伤己身。现今苦难熬,日后再回首,流水十年间,已过万重山。

前日大理寺所抓之人非犯事之贼,奈何吞药自尽,并无所获。京中芳龄少女万千,皆处不安之中,若卿有意,愿出余力,万望回复与我,解我等之愁苦,助官家早日捉拿贼人,救万千少女。

———温府 温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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