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天科技这边的方案就非常的简单,而且是一目了然。
就是这样购物街当作当做是一个平台。
任何的商家和个人都能够加入这个平台。
当然为了保证用户的购物体验。
平台将分为东西两个区。
东区允许私人商户入驻,可以销售一些便宜廉价的产品。
西区则类似于一二线城市的购物街,主要是方便一些大品牌的商品入驻。
而阿里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更类似于代理商,或者是总批发商。
长天科技给出的方案就是,整个商业街的建设由长了算,阿理说了不算。
但是阿里需要几个商铺,需要几栋楼,需要哪条街的商铺,这些都是可以商量的。
长天科技的确需要阿里整合资源入驻虚拟商业。
但是为了商业街今后的健康发展,是绝对不能够让阿里在其中形成垄断。
鸡蛋不能够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这个道理陈潇是明白的。
因为按照商人的性格。
你永远不知道反噬会在哪一天来临。
双方的利润分配也非常简单。
就是租金加利润的分成。
长天科技会按照商铺的面积以及位置收取一些租金。
当然这一些租金比起现实生活中的那些实体商店,那就是太少了,仅仅相当于一个门槛费。
最重要的利润来源还是销售利润的分成。
为了维护这个生态链,为了让虚拟商业街能够走得更远。
长天科技也不会做杀鸡取卵的事情,会让利于商家。
因此在协议之中,长天科技师和阿理已经三家签订三方协议。
三方对利润进行约定。
长天科技和阿理之间抽取商家的利润总共不会超过5%。
但是阿理可以收取商家一些管理费。
管理费就是阿里和商家之间稍后商量。
长天科技的系统会对商家每年的销售额度进行一个统计和分析。
按照上年度的利润为管理费用设置一个上限。
为了维护阿里的利益,也是利用阿里手中大量商家的资源以及阿理成熟的网络销售管理手段。
长天科技可以和阿理长签订长期的租赁合同。
这个时间可以持续10年甚至20年。
并且将商业街比较核心区域的位置租赁给阿理。
同时也为了维护整个商业街生态的发展。
协议之中没有唯一性。
也就是商业街在今后可能会引进其他的独立商家或者是商业团体。
冯远看着长天科技给出了这样的协议。
内心有一些触动。
要说长天科技是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好像又不是这个道理。
因为长天科技所售的租金以及利益的分成,并不比刚刚冯远提出的条件高。
如果陈潇选择了合作开发,并且拥有30%股份,那么所获得的利润肯定要比现在长兴科技所提出的条件大得多。
但是陈潇并没有这样做。
冯远能够理解。
比起短期的利润。
长天科技看中的更是生态链的打造。
只有生态链打造成功了,那么利润是迟早的问题。
现在皮球来到了冯远这一边。
按照长天科技的这种条件合作,阿理就不具备唯一性,也不具备绝对的话语权。
这让阿理非常的不爽。
举一个例子就能够形容阿里目前的处境。
阿里提出的方案,就类似于阿里是冰城的中央大街或者是蓉城的春熙路、沪市的金陵路的股东。
他愿意让哪家店铺入住,哪家店铺就入,不愿意哪家店铺入驻哪家店铺就滚蛋。
不仅可以获取店铺的租金,还可以按照销售额从店铺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