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辛苦了,今天我们就好好地吃一顿,犒劳犒劳五脏庙,打个牙祭。”
进入城区安顿好以后,王晨枫笑着对一众士兵说道。
这些士兵都是不知情的,他们名义上是赵明亮派出来保护他的,实际上的作用是押送那些被王晨枫隐藏起来的重武器和军用特殊装备的,这些人中唯一知情的就是岩板三。
“谢谢王老板,哈哈,这一路上,我风餐露宿,我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刚好可以松快松快。”
一干士兵都是嘻嘻哈哈的说着,这一路上,他们都已经和王晨枫这个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老板打成一片了。
这就是王晨枫的人格魅力,无论是在什么环境,他都能和身边的人打成一片,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老板,您辛苦了,注意脚下,可别摔着了。”
在王晨枫话音刚落之时,一个狗腿的声音响起,然后一个人小跑着走上前来,搀扶着王晨枫。
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岩老三,对,就是先前得罪过王晨枫的那家伙,也是被“鲍总”的干儿子抛弃掉的那个倒霉蛋。
当时,那男子将岩老三交给王晨枫处置,在思考一段时间以后,王晨枫决定留着这个人。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一是他不想随意的因为一点小事杀人,二是他在佤邦还真的一个人都没有,所有的人都是他学生的手下,这些人是不可能成为他的心腹的。
于是没有选择的王晨枫只能赌一次,放过岩老三,并接受他的投诚,毕竟,这人除了投靠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没事,注意周围情况就好,我还年轻,不需要人扶的。”
笑着拒绝了岩老三的献殷勤,王晨枫左右看看,走下了皮卡。
在缅北这样的地方,出门还是皮卡比较好用,车上架着一挺重机枪,自己坐在驾驶室里,是最安全的模式了。
遇到突发状况也好解决,不至于手忙脚乱的,也不引人瞩目,是出门在外的首选交通工具。
没有在下榻的酒店吃饭,王晨枫带着他们到城里用餐,难得来一次,肯定是要吃点特色菜,要不然可就白来了。
一行人嘻嘻哈哈的走进了一家比较有名的餐馆,王晨枫也没有去专门的包厢,热带地方,还是在外面靠窗的地方舒服。
“咦?他怎么在这里?难道他没死,不可能啊,他竟然还活着?这不科学呀?”
忽然,王晨枫在这里见到了衣蛾熟人,说是熟人其实也不对,因为这人根本不认识他,他也和这人没有交集。
之所以说是“熟人”,那是因为这人在过去几十年里,上了无数次的新闻,作为曾经的新闻从业人员,王晨枫对此人可是不要太熟悉。
可是现在见到这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在这里用餐,一点避讳都没有,可是把王晨枫吓了一跳,冷汗顿时就流遍全身,在这大热天里就显得相当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