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衙做主的张主簿,七嘴八舌地高嚷着。
这个欠了两壶酒,那个欠了半吊钱,又一个被抓走了一只老母鸡……
来了一群人,每家欠一点,闹哄哄的挤满了大堂。
“于贵欠了你们这么多人?之前怎未听说?”张州珉奇怪。
邓知县遇害前,刚判了于贵的一个官司。
于贵从一家成衣坊穿走了件上好的绸衫,那绸衫本是客人定做的,掌柜交代不了主顾,便将于贵告到衙门。
被穿过的绸衫肯定不能再卖,于贵也没有足够的钱赔偿,以那绸衫折价,值一匹布,已达笞刑。最后于贵挨了二十大板,并役身折酬,责其在邻县修缮河堤,以劳役所得抵偿欠资。
按说,于贵如今也该在邻县继续劳作才是,结果突然被人杀了,还落了个尸骨分离的惨状。
“主簿大人,我们之前不敢啊!我们做小本生意的,就图个安生,若为这两壶酒,引得那鱼头天天跑到店里来撒泼,我们还如何营生?”
“是啊,鱼头只是逮了我家一只鸡,若把他逼急了,把我家连鸡窝整个烧了怎么办?就算报官,让他挨了打,我家的损失谁来赔?即便役身折酬,别家都还没赔够,何时才能轮到我家?”
……
一帮人你一言我一语,都是在说于贵活着不敢问他讨这点债。
死了就敢么?
死了又问谁去讨?
“主簿大人,严老知县与邓知县都说,欠债的人在,就该欠债的还,还不起便罚其挨板子,以役抵债,可现在那鱼头死了……”
“子债父偿,天经地义,总不能让于家人把我们的债都赖掉吧!”
“就是,我的也不多,就是去年秋天收的一筐桃子。”
“我也不多,就是今年正月里花灯节上卖的两只香囊。”
“我家那两壶酒也就是五十文钱。”
……
家家户户不多,总算起来也有好几吊钱。
“我们与那孽子早已断绝关系!”
一道苍老而悲愤的声音在大堂外响起。
“于贵家爹娘,你们来的正好。”
众人回头,见一对年老夫妇相互搀扶着,步履缓慢地走进大堂。
跟在他们身后的衙差向张州珉拱手道,“张主簿,于家的人执意不肯来领尸,我们好不容易才将他们带来。”
那对老夫妇双双跪倒在大堂之中,“张主簿,差爷说,我们若不来这趟衙门,官府就要以寻滋生事拿下我家大郎。这是什么王法啊!这孽子活着给我们惹了多少事?死了还要连累我家那老实本分的孩子?没天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