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孟家庄诸人聚齐,埋锅造饭,吃完后聚集,前出十里地,与朱高炽人马相遇,双方摆开阵势。
朱能看对方军容颇为齐整,不由担心,道:“殿下,臣愿率三百骑兵,替殿下杀穿敌阵。”
朱高炽放下望远镜,“没那个必要。且看对方怎么应对再说。”
朱高炽这边摆出来的阵法中规中矩,三百海军全都为步兵,持长枪拒马。
两百蒙古骑兵下马,持火铳为步兵,余八百骑兵分列两侧,护住两翼。
混天龙把兵权交给军师,这军师三十来岁,手搭凉棚,见朱高炽摆出雁形阵,微微一笑,道:“摆楔形阵,骑兵为主!”
这队人马虽然都是乌合之众,战术素养不高,但这青年自有办法。
只见他令旗一挥,从军阵中突然冒出一个个骑兵,领着那些骑兵到位。
孟海惊骇无比,再次看向混天龙,只见他毫不在乎,正跟其中一人说说笑笑。
孟海沉默,暗想,这些人究竟什么来头?
看起来要接管整个军队,这让他又惊又怒,然而这个时候却不能发作,万一军队乱起,他们一个都别想活。
军阵即成,青年先派一小队试探性进攻,三百骑兵飞奔向朱高炽军阵。
朱高炽道:“左侧骑兵出击。”
左军骑兵挥鞭上前,双方接触,非常惨烈,奔跑的马匹依靠自身重量无敌天下,两强相撞,很多人滚落马下。
起初还难分伯仲,但是很快叛军骑兵就落了下风。
朱高炽的骑兵来自草原,骁勇善战,对马性熟悉至极,所以双方相撞,还是叛军吃大亏。
青年微微一笑,道:“撤军。”
鸣锣撤兵,三百骑兵狼狈往回窜,丢下几十具尸体。
青年又道:“进攻骑兵打头。”
他已经看出,朱高炽的骑兵确实厉害,不过再厉害也不可能以一敌十,他们的机会很大,挥动令旗,全军出击。
诸位匪寇嗷嗷吼叫,状若疯狗,带着人就往前冲。
朱高炽道:“备炮!”
“放!”
轰轰轰——炮声隆隆,很快就在对面的军阵中犁出一道道沟,沟里的人血肉模糊。
但这点损耗,青年并不在乎,这些响马出身的匪寇同样也不在乎,嗷嗷叫着冲得更快。
第二轮火炮打出,虽然取得部分成果,但并未令敌人恐惧。
朱能急得直拍大腿,屡次请缨,朱高炽都是摇头:“坐着吧,将军,有你打的仗。”
眼看敌人靠近,还能打第三轮炮的朱高炽忽然下令:“火铳出击,排队射击!”
排队射击,俗称排队枪毙,这是在滑膛枪时代,由于枪的攻击距离近,准头太差,所以只好排队,用以弥补火铳缺陷。
朱高炽使用的线膛枪,射击最远距离可达五百米。
枪响。
朱能瞪大眼睛,惊恐看向那些火铳手!
双方距离起码在三百步以上,但敌人倒下起码百十号人!
就像麦子,突然被镰刀割断,整齐倒下。
这什么铳?
朱能还未反应过来,震惊至极。
枪又响!
又是百十号人倒下,甚至都包括两个头领人物。
朱能惊恐至极,道:“这什么铳?”
“线膛枪,有效射击距离五百步。”
“五百?”朱能看向朱高炽:“殿下可还有,末将想仔细看看!”
朱高炽命人取了一只给朱能。
朱能拿手里,感觉这枪真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