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食盒里的汤药已经凉透了。
看着碗里已经一点热气没有的汤药,程南星有些懊恼:“早知道就应该先把这些药放在罐子里小火热着,不急着端出来。”
云朗行却一点都不在意,端起桌上的药碗便一饮而尽。
“凉药好,不苦。”
说罢他便叫王二把早点摆上桌。
这些早点和程南星的药可不一样,一个个还冒着热气,其中的鱼茸粥甚至还有些烫嘴。
程南星一边吹着勺子里的粥一边盯着桌边的食盒看。
“你们这食盒是用什么做的,这早点到现在还是温的。”
“这是——”
云朗行正要开口,旁边的王二就把食盒推到了程南星面前。
“就是普通的食盒,只是这早点是刚买的,所以才热着。”
“才买?”程南星看着外面已经爬的挺高的太阳:“你睡到现在才起?”
云朗行清了清嗓子:“天还没亮我就起了。”
“三小姐您不知道,我们将军不知道您什么时候来,隔半个时辰就让我出去买一次早点,不管您什么时候来,吃的都是热乎的!”
说完王二还美
滋滋的转头看着云朗行,好像是在邀功寻赏。
云朗行咬了咬牙,伸手抓了一个包子塞到他的嘴里:“吃点东西吧,省得你的嘴没事干总是说话!”
程南星看着王二用力从嘴里向外掏包子的样子,笑得连连咳嗽。
在程家吃饭她可没有这么高兴。
吃过早饭给云朗行检查了伤口,程南星便遵守诺言,教云朗行识字。
要识字写字,就要先从握笔开始。
只是程南星也是个半吊子,根本就不会握毛笔,软的毛笔比硬的钢笔更不好控制,导致她写字也是歪七扭八的。
连着揉了好几张纸,程南星瞟了一眼身边的云朗行,随后把毛笔塞进他的手里。
“你握一下我看看。”
云朗行学着程南星刚才的样子,也歪七扭八的在纸上画了起来。
见云朗行也完全不会握笔,程南星思忖片刻,灵光乍现。
“我们不用这个笔写字了!”
说着程南星把那根难用的毛笔丢到一边。
“你府里有鸡吗?”
云朗行被问得一怔:“鸡?”
程南星十分认真的点头:“鹅或者鸭子也行,有羽毛的都行,弄几根毛来,我给你做一支比这毛笔好用几百倍的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