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把拿在手里,发现是一把雷明顿M870P霰弹枪,这枪的仿制品极多,就比如这一把就是,枪柄还经过了改装,做成了个握柄。除了这把枪外,还有两盒子弹,大约有几十发的样子。
我对枪的兴趣很大,闲来没事就喜欢搜集枪械的照片,作为男人,好像没人不喜欢枪械,你们也是吧,反正我见了这枪就没了魂儿,一把抓在手里,爱的不行了。继续在柜子里翻腾,下面铺着红丝绸的锦缎,上面还放着一把手掌宽的匕首,像是尼巴尔军刀,我伸手想拿,却有一双手比我更快,抢先一步拿在了手里。
我回头一看,是王姐。
她从紧紧包住刀刃的鹿皮套中抽出刀具,在空中挽了个刀花,一脸迷恋的收了起来,插进了腰间……
我靠,明明是我先看到的好吧。
我有些生气,可谁让这是个女人呢,再则说了,我也打不过她。
草,真他吗窝囊,忍了吧。
好歹还到手一把枪。
我们兴高采烈的饱餐一顿,吃饱喝足各个舒美无比的睡了个好觉。
经过这阵子的折腾,每个人都累的不轻。
我没有大白天睡觉的习惯,虽然腿疼胳膊疼,却也睡不着,就因为这些年工作,经常加班,时间久了把他妈的生物钟搞的混乱了,一直到晚上十二点以后,才能睡着一会儿,早上六点半,又会准时醒来,这都成了一种本能。
由于房子够用,王德利和那个妈宝男住了一间,我和小七月住了一间,而其他两个女人,每人住一间。
经过一起简单谈话得知,这妈宝男叫做赵殿青,是个软件公司的软件工程师,由于丧尸爆发时被锁进了电梯间,倒是躲过去了劫难,直到王姐去搜寻王德利,发现了他,才把他救出来。
而这名红衣女人,王德利的姐姐,叫做王秋,对于她的信息,我只知道个名字。
就因为王德利现在还半死不活的,我所有关于王秋的消息,都是从他那儿旁敲侧击打听来的。
我对王秋抱有极大的兴趣,这样的女人,太神奇了,自从我和她共同待在客厅起,我的注意力从来没从她身上移开过。
此时,王秋正坐在沙发上,面前茶几上放着她的那两把刀,只见她一把一把的拿起来,左右观看,取来抹布,不停的擦拭,再擦拭,直到擦得明晃晃直反光,却依旧不停的打量修整。我怀疑她唯一打发时间的事情,就是擦她的长刀。
可真是个怪胎。
不知道这家伙是干嘛的,那两把西瓜刀可确实猛。
再看她长着一张标准的明星脸,就像那个叫冰女郎的,高马尾,一身酒红色骑手服,带着黑皮手套,护肘护膝,下面穿着齐臀黑皮裙,勾勒的身材饱满,小腿光洁,一双小脚,穿着高跟鞋,红色的。
长相可以评八分,唯一缺陷就是有股生人勿进的气质,就好像她的刀一样,有一股寒气。
整体来说,她就像一朵玫瑰,带刺的,还是一朵金属玫瑰,好像不锈钢,闪闪发亮,却满身都是刺儿。
草,我这是怎么了。
我是有老婆的人,怎么对别的女人这么有兴趣。
我可真的渣啊!
该死的男人通病,没办法,美好的事物,就是能吸引人的注意力。
更何况是这种能激起男人征服欲的铿锵玫瑰。
不过话说回来,我就渣了怎么了!
都他妈被戴帽子了,我偷看几眼美女还违法了,别人没说一句,自己倒是有心里包袱了,真他妈没出息。
难怪徐芳看不起!
他妈的,我就渣了,都他妈末世了,还装什么大尾巴狼。
“那个,你叫王秋吧,你的刀可真亮。”
我没话找话,坐在椅子上颠着腿,有意无意的问道。
“唔。”
王秋眼睛都没抬,只是支吾了一声,把刀斜立起来,眯着眼睛看那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