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明修醒来时,已有人更早起床。
然后,明修家中,直接乱了套。
卫生间一个根本不够用。
本着小孩、老人、女士优先,明修狠狠的遭了一回罪。
从起床到最后离开,合上家门,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
明修凭借一股顽强的毅力,成功的顶住并缓解了压力。
一出门,小紫就抓住了明修的手,“修哥哥,你等会带我去吃什么好吃的啊?”
明修扶额。
往后,这七张嘴的吃喝住行,他是逃不掉了!
压力,一下子又上来了!
看着小紫还有些泛红的眼睛,明修心中还有一丝疼惜。
小姑娘昨夜醒来时,被告知自己已经被卖给了“修哥哥”。
以后,毛爷爷就不管她的吃喝拉撒了。
当时就哭的那叫一个稀里哗啦。
小女孩,对毛爷爷是有深厚感情的!
欸?
怎么只过了一个夜晚,就不同了呢?
现在,已经非常自来熟的缠着“修哥哥”给她买好吃的了。
早饭,对明修来说,向来是最无关紧要。
若是只有他自己,随便找个早点摊买2个包子,带一杯豆浆,对付了完事。
现在,拖家带口的九个人,自然要找一个铺子进去吃了。
从小区出来,明修一行人就牢牢抓住了所有路人的眼球。
没办法,明修的情况,绝大部分小区的人都是了解的。
一个靠政府补贴过活的穷苦孩子。
如今,美女环绕。
这个世界,疯了吧!
小紫看着那些或不善,或肮脏的眼,很是不爽。
几次几乎气到要冲上去,敲碎他们的膝盖骨。
但,被红拂摁住了。
“修哥哥,你去买一辆车吧!”
小紫实在是气不过。
“买车做什么?”明修一时没反应过来。
虽然他也感受到了,路人不太礼貌的眼神。
但,他的思维还没活跃到想出这么“妙”的应对方式。
“让这些个狗眼看人低的蠢货,大跌眼镜!”
明修感到好笑:人小鬼大。
不过,当即意识到,小紫的好胜心,太强了。
这可不是个好苗头!
明修目前的生活宗旨可是“先苟一苟”。
毕竟,他的“魔功”还未大成!
不过,现在情况又有所不同了。
以后,总不可能一直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带着她们出行吧!
毛爷爷那是有不惧他人找麻烦的实力。
自己可没有!
得买一辆车!
对自己和家人好一点,很有必要!
“你们,谁会开车?”明修想到一个情况。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得,一个也不会。
明修表示:我也不会!
但那是他把一个人忽略了。
“我会!”
小紫把自己的小手举老高。
“你会也没用。”
明修压下小紫的小胳膊。
买车一事,得从长计议!
明修在小区周边找了一家口碑不错的早点铺,带着众人进去解决早饭问题。
令他大跌眼镜的事很快就来了。
他让大家随便点,自然没人会跟他客气。
而要的最多,也是吃的最多的竟是小紫!
明修自己只要了6只包子。
好家伙,小紫要了16只!
吃完了,嘴上还喊着没吃饱。
之后,又要了三碗牛杂汤。
这……还是人吗?
铺子里的人像是看怪物一样,看呆了!
明修只能尽快结账,落荒而逃!
心中暗自下定决心,以后,不能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