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大事?”她看着他脚上穿着破烂的鞋子,还磨出了水泡,不禁在想这人是遇到了什么急事。
“花姨说笑了,没什么事,灵川城有个卫家,帮我捎封信。”
“卫户这么多人,我又如何找到。”
“这人女儿叫卫云筝,我相信花姨定然有办法。”
说罢,他将纸放在桌上便匆匆走了。
来回两个时辰的路,确实令他吃不消。脚底磨的生疼,和拐杖接触的肋骨处肯定也磨出了水泡。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他要做这些,可能是他确实想有个人陪陪他说说话,故意留她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养伤。他内心想的是,哪怕她晚走一天都好。
转头看过去,她睡的很安静,没有什么声音,却令他觉得安心。
翌日。
卫云筝今日醒的早,却发现屋内也没有见到浮生的身影。
推开房门,外面树上挂着的是她的衣服,原来雨已经停了。原来,衣服上的血迹已被人洗净了。
“云筝,你醒了。”这次又是他先开的口。
她见他背着个小篓子,手上还抓个野兔,看起来是受伤了。“抓个野兔子,一会给你补补。”
他见她不说话,“你是不是觉得我有点残忍?你不想吃就不吃好吧,好在还没把它杀死。不如我们养着它怎么样?”这应该是她认识他以来,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他这个表情,就像一个父亲拿着糖安慰女儿一样。这可不像一个未及冠男子的神情。
她扑哧地笑出声,“兔子得吃,不过养大了再吃肉更肥啊。”
最终二人改吃了别的,摘的野菜反而到了兔子的嘴里。
“浮生,你有没有想过,出去看看?”
浮生放下了手中的碗筷,“你说的出去,指的是去哪里?”
“走出这座山,哪里都行,比如说灵川。比如说大漠,比如江湖没去过的地方,都可以走一遍。”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能看到她眼里充满了光,真的很美。
这些事很美好,他确实也是做不到,仅这个“走”字便充满了讽刺。
“雨也停了,你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是时候走了。”
“浮生,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你知道吗?卫云筝,对于你而言,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讲,这些事确实充满了惊喜。可对于我这种人,谈何容易,苟活于世吃饱有的穿,已经知足了。”
这些话他确实没有机会同任何人说,但今日能和卫云筝这样的女子说一说,心里倒是也舒畅了许多。他真的很感谢能遇到这样的一知己,她不会视他为异类。他也能懂她这两天的良苦用心,她总是能贴心的照顾到他的情绪。
“卫云筝,这杯酒我敬你,冀余之憧憬为实。”素日他不饮酒,今日饮一杯便醉了,说了这么多醉话。
她见他平日惨白的脸,今日多了些血色,倒是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是可惜了他的好品行和这副好皮囊。若是能有个健全的身体,定然可以保家卫国,做一番大事。
她拖着他,竟然很容易将他托在了塌上。毕竟她学过武,他体弱。虽说是喝醉了,这个人却睡相极好。
“君若有心务静候,敝定来归重谢。”卫云筝给他留了纸条,放在桌前。然后戴上佩剑,上马便离去了。她为人爽快,不拖泥带水,若是完成了父亲交代的事,她定回来,然后带他出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