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们只有先动手了!”
奥朗则布叹息一声,他在阿富汗的兵力实际上并不多,只有大概两万人而已。
这样的兵力,要搁之前,肯定是打不了布哈拉汗国的。
毕竟布哈拉汗国乃是中亚小强,兵强马壮,占据了布哈拉的布哈拉汗国,手工业在中亚,也是首屈一指的,区区两万兵马,根本图谋不了此地。
但问题在于,奥朗则布麾下的莫卧儿国天兵,装备是相当不错。
其装备水平,比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的大英天兵都要优秀。
总共两万的兵力,分成十个大团,编制是仿照明军编成的,每团设四营,每营还有一连装备了米涅步枪的连!
哦对了,由于是去布哈拉汗国打仗,为了机动性,所有步兵是没有着甲的,就连大炮也携带的不多,因为奥朗则布发现,有了米涅步枪后,炮兵这种兵种,实际上是可有可用的——装备了米涅步枪的狙击兵向前精准射击,足够在敌人大炮还没来得及逞威之前,就报销掉敌人炮兵。
再加上,去布哈拉汗国打仗的攻坚压力很小,奥朗则布只携带了一个装备了十二门臼炮的营用于攻坚,其他的大炮是一概没有携带。
每个团有三个营步兵,还有一个营的骑兵。
骑兵也不是莫卧儿帝国原本那一套拉杰普特骑兵。
这种老式骑兵,早就已经严重落伍于时代了,现在是火枪逞威,骑兵式微的时代,虽然骑兵的作用也依然很大。
奥朗则布的骑兵是完全仿照大明朝的龙骑兵建立起来的骑兵。
全员轻骑兵,只装备了简单的胸甲,所有士兵依靠着马刀杀敌,或是马枪,除此之外,就是燧发枪,战斗时先用燧发枪齐射,然后就是马枪冲锋,必要时换马刀作战。
这种轻骑兵,单独一项,是完全比不上传统的冲击重骑兵的。
但其综合能力,却是吊打传统的重骑兵,用来对付布哈拉汗国,那些骑着汗血宝马,由手工匠人精工打制出来的重甲的布哈拉骑兵,简直就是吊打……
可以说,把奥朗则布的率领着的这支莫卧儿帝国军团,放在十九世纪的一次鸦片战争中,足可以吊打整个满清的所有野战军团。
而现在,奥朗则布就要用这一支强大的力量,向布哈拉汗国,发起致命一击了!
所以,布哈拉汗国的命运,是已经注定的。
但是呢,奥朗则布又心不甘——这是两家合兵攻打布哈拉汗国,他先出兵,吃亏肯定要多一点。
军事上压力要大一点。
这点奥朗则布倒不是太在意,在他麾下大军的火枪面前,打崩布哈拉汗国的军队,是完全没问题的,他唯一担心的,就是抢地盘的时候,抢不过大唐帝国……
但现在,粮草无继的情况下,奥朗则布也只能够出兵了。
毕竟,在阿富汗的他,可没有后世美帝国主义那样的强悍后勤,不只能够养活那么多大兵,还能够养活几千万的阿富汗人。
他现在的粮草,养活麾下的军团,还有军团内的大牲口,都是一个大问题。
只能够被迫先行出兵了。
“殿下,我们第一个目标是哪里?”
“兵锋直抵撒马尔罕!”
奥朗则布毫不犹豫的说道。
布哈拉汗国的在野战中,根本不可能打的过他这支莫卧儿帝国军团。
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跟盟友大唐帝国抢地盘。
布哈拉汗国最富庶的地方是什么?
不就是河中之地嘛?
河中之地哪里最肥,最富?
那就分别是撒马尔罕,还有布哈拉,这一个是布哈拉汗国的旧都,一个是现在布哈拉汗国的都城,之所以先取撒尔尔罕,是因为撒马尔罕离奥朗则布更近,同时呢,撒马尔罕位于河中之地的东部。
而大唐出兵,是由东向西打的。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