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陈永福的话音落下,他又紧锁着眉头道。
“可是,就是这一百里,我军也比不上,何况步卒本来就速度慢,鞑子可以跑一阵,休息一阵啊,而且,鞑子也不至于一直骑马,他们还会下马,骑着马走……”
骑兵可不是一直骑着马的——在真正的作战到来之前,马可是相当骄躁的畜生,绝大多数的骑兵们伺候马,比伺候他亲爹还要上心!
就连满洲鞑子也不例外,因为战马可是他们的重要武器,武器要是出了问题,上战场可是要丢了性命的,而这年头的八旗天兵,也不是后世那群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废物。
他们可是相当吃苦耐劳的,哪怕是牵着马,徒步行军,速度也能完爆很多军队!
“如果我军能够一个时辰跑三十华里呢,三个时辰内跑出九十华里呢?”
这时候,汉斯抬眼,看向了朱慈烺。
“三十里?”
听到这个数字,朱慈烺瞪大眼睛——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三十华里,有十六七公里了(明代一里比后世长点),平均时速是每小时八公里!
这都快赶上后世的急行军标准了——急行军是一小时十公里!
这要求恐怕有些高了吧?
虽然朱慈烺知道,历史上不乏有强军,能够达到这个标准,而且,还是在山地复杂地形达到的。
但是,朱慈烺可不认为自己麾下的御前亲军能够做到!
一旁的黑云龙也傻眼了,他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汉斯。
“一个时辰跑三十里地?三个时辰跑九十里地?你倒是真敢想?真这么跑下去,士卒们还不得,全被累趴下?”
是啊,急行军九十里,比后世的马拉松全程都要多个几公里了!
六个小时跑完马拉松,对于很多人还是可以做到的,但问题在于,明军士兵是需要在身披甲胄,身上携带着许多零碎的情况下做到这一地步……
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抛弃掉甲胄,只携带一斤的干粮,必备的武器,还有饮水,我军的军队应该能够做到这一地步,即使是沿途会有很多士兵掉队,但以我军绝大多数士兵的素质来看,还是可以做到的,如果我军能够在这个速度上连续行军三个时辰,那么,清国的骑兵,为了保证能够追上我军,便必须骑乘战马才可以做到,毕竟他们的武士,身披甲胄,而且,身上携带的零碎也比较多,再牵着马,徒步行军根本追不上我军。”
“如果我们能够顺利的在三个时辰内,或者更短的时间内,行军九十华里,那么,大概在今天下午,敌人的战马的体力就会耗尽,我军届时,就可以发起反攻,我军的火力远胜于敌人,如果抛开机动性这一方面,完全可以在战阵上击败敌军……”
“你这是胡扯,特娘的,三个时辰跑九十里,还能打得赢吗?”
“还弃了甲胄?这是找死的吧?”
陈永福看着汉斯说道。
一旁的黑云龙却是盘算了一下,朝朱慈烺道。
“殿下,老夫倒觉得此策可行……”
“御前亲军,吃得好,训练也足,每日都训练行军十余里,若是弃了甲胄,淮北又是一马平川,三个时辰,跑九十里地,不是做不到,至于弃了甲胄嘛,咱们战阵之上杀敌用的多是火铳,而鞑子用的是弓箭,斑鸠铳一百步便能射,而鞑子的满洲弓,可做不到吧?就是做得到,我军硬挺着就是了,何况我军还有三十六门三磅炮呢,真要是打堂堂之阵,哪怕是无甲,也有不小的胜算,哪怕是击败不了敌军,便是能够重创其所部,或者击溃,也能为我军赢得些时间啊……”
好吧。
黑云龙的意思是,现在已经无计可施了,突围成功概率小。
如今,只能拼一拼。
搏一搏。
至于能不能搏成功?
那就要看天命了,就看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