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秦立第二次经历20岁,但再也回不到真正的20岁。
现在,他不会再面上稳如狗、实则慌得不行,他不会再满脑子只剩下荷尔蒙作祟。他会注意到,林新月这双高跟鞋明显穿得不熟练,走路走得小心翼翼,就像那个初化人形、每一步都宛如走在尖刀上的小美人鱼。秦立背着沉甸甸的双肩包,初来乍到,走得都比她快,他要大大放慢脚步,林新月才能稳稳跟上。
秦立当然没亲自试过高跟鞋,可既然林新月说过“没有一个女孩子会真正喜欢高跟鞋”这种话,他想,大约是很不好受的吧。
更何况,他笃定林新月不舍得花大价钱买昂贵的大牌高跟鞋。便宜的高跟鞋必定更磨脚。
“你今天很好看。”秦立对林新月说。
林新月正低头打量自己的鞋子,听到这话,猛地抬头看秦立。
秦立微笑,“但我感觉,你穿这双鞋子不是很舒服,是不是?”
林新月有点窘迫,啊这,这都被秦立看出来了?
秦立这货为什么总在不该聪明的时候那么聪明!
让她很尴尬的!
秦立说:“不喜欢穿高跟鞋就别穿,不喜欢穿裙子也可以不穿。原本的你就很好。”
秦立顿了顿,考虑了一会儿,还是把接下来的话也说出了口:“我喜欢你原本的样子。”
今天的林新月很美,非常美。魅力可以说拉满,满到爆炸,他们俩走在路上,秦立都感受得到周边时不时有男人朝林新月看。
继而以一种“这臭小子若不是富二代就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的愤懑眼神看秦立。
但他喜欢高中时那个无拘无束的林新月。那时的她穿着宽松的校服,扎着马尾辫,额边随意地别着各种颜色的发夹。和他聊天时,她会眉眼弯弯地听得很专注,他明明讲了冷不到行的破梗,她还是会开怀大笑,笑到抽搐,笑出一口并不优雅的白牙。
她和他在一起开心,是因为她能做自己,能说心里话。而今,她为了和他在一起,选择了不做自己,或者说,去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秦立想告诉她,不需要这样。
她也好,他也好,一直努力,不是为了改变世界或改变谁。只是为了不让自己被改变。
别说功成名就或者富贵还乡。一个人终其一生,能够做到自己不被改变,就很不容易了。
“喜欢”两个字,高清无码地扎进林新月的耳膜里。
她微微瞪大眼睛。一时难以置信。
她听到了什么?
秦立说喜欢自己?
这,这算不算是表白了?
这算不算是表白了啊啊啊啊啊啊!
也太快了吧,她还没来得及暗示和引导呢!
林新月满颊通红,别开脸,假装看别处,很低地回了一声:“哦。”
秦立送林新月回了宿舍,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她。林新月很快换了一身衣服下来,头发还是扎成了马尾辫,穿一件宽松的白色卫衣,牛仔裤,白色板鞋,背一个黑色镶粉边的小书包。唯有唇膏没抹,留了下来。
林新月整个人都松快了,这高跟鞋她穿了大半天,切身体会到了什么叫踩在刀尖上,无比佩服那些日常穿高跟鞋的姑娘,尤其是还能穿高跟鞋跳舞的姑娘。
还有那紧身毛衣,那小裙子,她也穿得很不习惯。聚拢型Bra能托得胸型很好看,但也很难受,她有时会有种呼吸不畅的感觉,而且动作幅度稍微大一点,Bra就会移位。某种意义上算是西方十七八世纪那种女性束胸衣的低配版。
这身装扮,林新月穿出了走红毯的紧张感,每个姿势都要端着,要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