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秘书看着安歌红艳艳的唇,心道,她真是年少不知道美女的好,早知道,她早对美人下手了。
金秘书强迫自己的视线从安歌唇上移开,说道:
“我当然有办法。这个男人也是要哄的。你哄哄他就好了。”
安歌苦恼地看着她:“怎么哄?他现在人在气头上,我脱光了,他都未必有兴趣。”
金秘书反驳她的这个假设:
“不可能。你这种级别的尤物,女人都排队想弄,男人更招架不住。不过,霍总这个脾气,纯皮肉也不太行。你得来点别的。”
安歌像个求贤若渴的学生,问:“比如呢?”
“你给他买礼物啊。天下就没有不爱收礼物的女人,男人其实也是一样的。尤其是自己在意的女人,如果能收到自己在意女人的礼物,他心情肯定能好一大半。”
在金秘书的建议之下,安歌去了钟表店,挑了一款情侣手表。
付完款以后,金秘书对她道:“你先把女款手表戴上。”
安歌皱眉:“为什么?”
金秘书白了她一眼:
“情趣动不动?你先戴女款的手表,然后再送他男款的情侣表,就等同于你们是一体的,男人都会高兴的。”
安歌想了想,觉得有道理,然后问金秘书,“那要不要在买一套情侣装?”
金秘书对她打了一记响指,道:“孺子可教。”
采购完情侣装以后,金秘书对安歌道:“我总觉得,还是差了点东西?”
安歌挑眉:“差什么?”
金秘书说:
“你身上这套衣服不够性感,你得穿得性感点,把你翘臀,大长腿什么的都彰显出来,男人都是视觉性动物,看到美好的女人,他脾气就是再大,也不会立刻就爆发出来的。”
安歌对金秘书最后这个建议直摇头:“不行,我不要穿成那种艳俗的样子……”
金秘书指着一家旗袍店,道:“穿旗袍吧。你这个身材不穿旗袍,太可惜了。”
安歌身材是真的好,哪怕是月牙白的素色旗袍都被她穿出了一种怀旧的韵味。
有个热词,叫做纯欲美。
穿上旗袍后的安歌,给金秘书就是这种感觉。
在送安歌去枫桥别墅的路上,金秘书道:
“我觉得,旗袍你下次还是别穿了,容易让人犯罪。”
安歌穿的是改良款旗袍,身上效果不仅凸显身材,而且也不会觉得紧绷令人不舒服。
她觉得这样舒适度的旗袍,是可以考虑常穿的。
因此,她道:“我还蛮喜欢的,以前没尝试过这种风格……”
金秘书打断她:“求您了,您还是别尝试了,我一个女人都快把持不住了……”
安歌:“……”
这是什么品质级别的腐女。
安歌抵达枫桥别墅时,霍少衍跟霍擎洲正面对面的坐着,气氛剑拔弩张,大战仿佛一触即发的样子。
管家福伯走了进来,对霍少衍道:“少爷,安歌小姐到了。”
霍少衍朝门口的方向抬了抬眼皮,打算将目光撤回时,又顿住了。
本来都要跟霍擎洲打起来的,这会儿霍擎洲发现霍少衍周身的气场都变了,便顺着霍少衍的目光也看了过去。
还真不怪霍少衍那副死样子,霍擎洲也被安歌这身旗袍打扮给惊艳到了。
在霍擎洲的印象里,安歌的穿衣风格走文艺风,都是那种宽宽松松的打扮,这是他第一次看安歌穿这种显身材的。
美是美的,只是没有美在霍擎洲的审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