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骨处。
她像个勾人的九尾狐,语调懒懒的:“霍总,你是不是很想吻我?”
霍少衍喉骨剧烈的耸动了两下,没说话。
安歌勾了下唇,手指顺着他的心口,最后来到他身为男人的特别之处,
“或者,确切地说,你更想跟我做?”
霍少衍这些年,对这种事,几乎没什么冲动,他一直以为自己那方面伴随安歌的死丧失了功能。
直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根本就没有的事。
这次,他用实际行动告诉她,他就是想做,且迫不及待。
他吻她,以疾风骤雨般的霸道,安歌起初整个人很僵硬,但也就是稍瞬即逝。
她一直都不排斥跟他接吻,哪怕是时隔多年,也仍然如此。
女人到了她这个走向成熟的年纪,对于这方面也是有需求的。
男人可以享乐,新时代的女性同样能做到“走肾不走心”。
有人愿意百般讨好她,她玩玩也无所谓。
就像当年,他从一开始就是带着玩玩她的心思跟她纠缠的。
为什么,她就不能带着玩玩他的心思,然后再一脚将他踹开呢?
安歌这样想着,应付这件事似乎更加得心应手了。
不过到底场合不对,何况安歌根本的目的也不是跟他的鱼水之欢。
她被吻得还挺舒服的,声音有些娇气:
“霍总,我们还是做个有公德心的好市民吧?在这里发生这种事不体面,而且我男朋友是个暴虐狂,被他发现我打野食,我会很惨的呢。”
霍少衍现在的状态就是,安歌要他的命,他都愿意给。
他现在只想吃到肉,至于她说的那些膈应他的话,他现在根本就不在意。
他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
待身上的暗火被他勉强压下去后,他说:“是附近开个酒店,还是去我那?”
安歌想着要给儿子霍怀殇过生日,便道:“我不要在酒店呢,酒店不干净,去你那吧。”
霍少衍掸了掸烟灰,一双通红的凤眸在路灯下显得格外潋滟。
他深不可测地看了她几秒,讳莫如深地说道:“你究竟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安歌勾唇,在他凸起的喉结上吮了一口,说:
“霍总,一定要这么扫兴吗?我们女人跟你们男人其实是一样的,都很好色。霍总皮相不错,五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