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打电话给钟太秀过后。
钟太秀立马表示知
道,甚至还愿意跟着李梓旭一同前往格林南岛。
在车上的时候,钟太秀笑呵呵的跟李梓旭介绍着格林南的情况。
“格林南岛那个地方,是富裕人的天堂,他们经常喜欢过去那里,因为可以玩的非常多,同时又结交一些能够让自己增长业绩的人士,会让小资产的人物变得有钱,也会有让有钱的人更加有钱……”
“其中,最著名的酒店,就是格林酒店,那里有些全世界,乃至世纪蕴藏的能量,安全程度连笔G都不能够与他们相提并论,毕竟,他们不差钱,军队又乐意卖军火给他们,这是两利的事情……”
“听说,那里还有一个血族的人坐镇,它的速度堪比野狼,杀伤力却比雄狮更加强大,曾经有撕/裂过大象的历史战绩……”
听着钟太秀不停的介绍,更多方面的则是吹格林酒店的厉害之处。
可在李梓旭看来,现代的呛械就跟一堆废铁没什么区别,对付一下普通人还算凑合,可用来对付华夏的武者,显然屁用没用。
华夏习武之人,精通的不在少出,金钟罩铁布衫只是拿出台面的玩笑罢了,实际上真正恐怖的还是一些玩刀剑的,他们不仅能够做
到用刀剑在周身形成绝对性的保护屏障,而切割子弹就跟玩似的。
血族?
血族这个生物,李梓旭并没太多了解,不过,西方将他们传说的神乎其神。而实际上他并没见过。
当然,李梓旭也没想过要见血族的人。
速度堪比野狼,力量堪比雄狮,撕/裂大象皮肤?
这种强度的力量,按照李梓旭估算,最多也就是一千战力值的战王水准。
对于战将级别高手而言,一拳头打断桥梁都算是小事情,偶尔发怒,杀两个人也不过愉悦愉悦身心。
讲道理,血族还是不够看啊!
一天过后,将人来到格林南岛屿,并且找到了传闻中的格林酒店。
李梓旭跟钟太秀说了一句,在这里等待一会儿过后,就走到了酒店大门之前。
两个保安看着走过来的李梓旭,不明所以。
其中一个保安手掌预先放在了裤腰带的手呛上面:“黄皮低等人,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低等人?”李梓旭笑了。
在华夏,有很多的人高人一等,以为自己是高等人有钱人,可到国外,却改变不了被白皮猪轻视的下场!
这很现实。
但李梓旭听着“低等人”就是不舒服,所以,他要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