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纪婉的翟浩轩站在一望无际的山坡上,像是个行尸走肉地向前方前进着,他不知道该去向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去哪里。
离开了纪婉的他,像是个无家可归的孩子,眼神空洞且迷离。
路上的行人不禁对他投以奇怪的目光,现在晚霞的余晖即将消散,大家都是急匆匆地向着家里赶去额,而这个瘦弱不堪而且面黄肌瘦的男子竟然失神地向镇外走去,而且是凭借着自己的一双腿。
终于,在白昼褪去,夜幕渐渐降临的交接点,翟浩轩停下了脚步。
他脚步缓慢地转了个圈,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他向四周望去,目光所及之处他看不到院落的痕迹,只看到一片绿油油菜地。
“也许,这里也很好。”翟浩轩喃喃着,然后踏着灰黑的光线,向着菜地前进。
他缓缓蹲下,看清了眼前的菜地里种着绿色的菠菜,他暗暗嘲讽道:“尘归尘,土归土,这句老话真的没错。”
然后他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脸上染上了释怀的笑容,这一刻他真的想开了。
翟浩轩原本是个农村孩子,和大多数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一样,每天在地里插秧喂牛,这样一眼看到头的生活让他感觉到绝望。
那时候的他只不过年仅十二岁,但是他就已经立下了远大的志向,他发誓自己一定要走出农村去大城市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来。
说干就干,他偷走了家里的仅有2000元,踏上了前往千城市的火车。
要问他中国这么大,他为什么偏偏选择千城市,他说因为听这个名字就一定非常高大上。
结果,正如翟浩轩的想象,大城市的繁华令他很快迷失自己。
那段时间,他成为了酒吧夜店的常客,每晚都沉沦在花灯酒绿里。
渐渐的,他学坏了,成为了大人口中所说的那种坏孩子,打架,抢劫,混社会,他走在了危险的边缘。
他在千城市的阴暗角落里混得风生水起,有了名目,人称“轩哥”,对于这个大家对他的尊称,他很受用。
第一次,他感受到了受人尊重的滋味。
后来,他接下了讨债的工作,也是因为这样,他遇见了纪婉。
那天,他按照欠债人留下的地址找去,发现家里只有一个娇小的女孩,那个女孩好小的一只,可是她的眼神里却有着如同大人般的坚强。
翟浩轩微微一愣,但还是继续着他的工作,“小妹妹,你的爸爸哪里去了,我找他。”
小纪婉奶声奶气地说:“我是他女儿,有什么事你找我吧。”
小孩儿一个,说话口吻却像大人似的。
翟浩轩噗嗤乐了,忘记了自己前来的目的,和她在门口聊起天来。
后来通过她的话里,他知道她叫纪婉,也知道她只比他小两岁,可两人的身形却像是相差了5年之多。
许是,家里人对她不好吧,翟浩轩暗暗想着。
看着这么个可爱的女孩子,翟浩轩坚硬的心有了一丝裂缝,他最终不忍心对这个女孩做什么。
他没有做什么,可是派他来的债主就不会那么饶过他了,他为了躲避债主只好跑回了家。
虽然自己在千城市打拼了这么久,最终全都没了,但能够借机回家看看爸妈,也算是不错的。
他以为回家最起码能够吃口热乎饭,却突然发现自己的父母双亡了,连家都被推平了。
原因是在他走后,爸爸突然生了疾病,需要2000元救命,可是家里全部的财产都被他带走了,导致爸爸病死了。
爸爸走后,妈妈和他伉俪情深,没过多久也追随着爸爸离开了。
就这样,翟浩轩成为了孤儿。
村里好心的人给他的爸爸妈妈立了墓碑,每逢清明十五还替翟浩轩扫墓。
翟浩轩跪在爸妈的坟前,一下一下地给他们磕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