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的吃完了饭。
公孙景站起身来,从怀里拿出来了一块老旧的手帕,粉色的手帕上绣了一对鸳鸯,是曾经她送给他的。
“你还记得这个吗?”公孙景把手帕递到她面前,认真的问。
蓝月也跟着站起身来,拿过来一看。当时红了眼,这是她当年亲手秀的,她怎么可能不认得?看着手帕,她忍不住感慨,于是笑着说:“怎么能不认得?”
在这样的山村里,手帕不是实用的东西,蓝月以前家境还算不错,不用干那么多活,学绣工“顺手”绣了一个送给了他,没想到他留到现在。
“还做数吗?”公孙景满心满眼的期待,认真的问。
那姑娘听了这话没吭声,公孙景又问:“你曾说,愿嫁我为妻,这句话,还作数吗?”
公孙景这些年打过很多仗,遇见过很多事,认识了很多的人,也见过不少漂亮姑娘,但他脑子里总会想起,曾经那个送自己去从军的姑娘,他觉得,她是天底下最美的。
即使今日见到她,她以容貌大改,可公孙景仍觉得,这个姑娘是天底下最好的姑娘。
太阳悄无声息的往西而去,西边还隐隐有些微光,秋风吹进了房间,那青年人的话好似入了姑娘的心,那姑娘回过神来,含泪带笑:“做数。”
公孙景抱着她,一颗心激动万分,好似多年漂泊在外的人,找到了家,有了依靠。
蓝月在他抱住自己的一瞬间想要推开他,觉得自己衣服脏,可又贪恋着温暖的怀抱,僵了僵,手还是附上了他结实的背,眸光中露出女子的娇羞欢喜,灿烂的笑似百花绽放。
“我们成亲吧。”
“好。”
“哈哈哈哈哈!”哈哈大笑的公孙景抱着她转圈圈,这般模样还真是粗鄙不堪。
那女子先是惊讶万分,而后含笑,本能的挣扎着要他放自己下来:“你先放我下来,放我下来,还有事要跟你说,你先放我下来。”
公孙景听了她的话,立马就放下了她,在她的示意下,他又坐回到了凳子上,可不管如何都掩不住那份欣喜,提出了想要快些与她完婚的想法。
那姑娘没有答应,只是说:“我们分开太久,你不再是书生,我成了一个杀猪的老姑娘。我们之间变得不熟悉了,我希望你能再和我相处一段时间,让我重新了解一下你,你也再重新了解一下我,如果到时候,你觉得我不合适,我们可以不成亲。”
“我对你的心从未变过。”青年人有些着急,说的认真。
“阿景,我知道,但是,现在的我们需要冷静,这个时候不能冲动。”那姑娘柔软了神色,语气平静:“相隔多年,所以我觉得,我们需要花一些时间来重新再认识一下彼此,之后你再来告诉我,愿不愿意娶我,若你能接受现在的我,我也能接受现在的你,我便与你成亲,好不好?”
蓝月很清楚现在和当初太不一样,眼前这个男人是一时冲动?是真心想娶?可他现在根本就不了解自己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自己也不了解他了,不能稀里糊涂的把自己给他。
若是日后他嫌弃自己了,自己便矮了一头,还有,自己若是现在稀里糊涂的嫁给他,那也许日后自己会因为对现在的他不了解而后悔。
当下之急是需要和他相处,多了解他,也让他多了解现在的自己,这样,往后的日子才能过得更好。
公孙景明白了,认真的点点投,他刚回来,很多事情考虑不周,人与人之间,习惯还有兴趣爱好,生活之中的点点滴滴需要多了解,这样以后过日子才能省心一些,时隔多年,自己与她,好像已然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公孙景答应了这个要求,和她相处了几个月,一个是将军,一个是每天有干不完活的农家女,其实也并没有多少时间来往,几个月的时间见面不到十次。
几个月的相处,不但没有让公孙景觉得蓝月土,反而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