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征兵的事情。
方恒首先说道:“过不了多久,明月山的土匪就会发现不对攻打过来,所以我要尽快扩军一个连。”
一个连的人数看着不多,但实际上要在现有的人口中配齐还是不太容易的。
小镇一共2356人,男生占六成共1414人。
这其中合适当兵的16到25岁之间的人又只有四成,566人
这566人当中也不乏有身体残疾,体弱多病和胆小懦弱的人。
所以要招一个连的士兵,那基本上就是要抽走城镇里所有的青壮劳动力。
“团座镇里的百姓虽然拥护你,但这件事想要办成,还需要用点手段。”
“没问题,只要你能招到人就行。”
翌日。
北门军营门口,摆上了一个大的的粥铺,而粥铺的后面则是支着一口大锅,炖上了香喷喷的牛肉。
肉香传了十里,很快就吸引了全镇的居民,聚集到了这里。
在这个年代,吃肉是一件相当奢侈的事情。
普通百姓一日三餐几乎都是吃糠咽菜,油腥都很少沾,更别说是肉了。
对于他们来说猪油渣子已是难的的美食,两片肥肉更是人间绝味。
像方恒这样一大锅子浓汤,咕嘟咕嘟的炖着大块的牛肉,那简直就是馋死人不偿命的东西。
一名身材消瘦见骨的男子,忍不住大声问道:“方团座,你这是要干嘛呀。”
方恒笑了笑回道:“我见这里的百姓疾苦所以设立了这个粥铺,施粥。”
“不是,我说问那个。”男子馋的口水长流,指着粥铺后面的那一锅牛肉说道。
“哦,这个呀,是我们战士的午餐,一会他们训练完了就吃这个。”
“这不过年,不过节的,你们当兵的就能吃上肉?”百姓们露出了一副极其惊讶的表情。
“对呀,战士们平时训练量大,所以必须顿顿吃肉,来大家别愣着,排队喝粥啊。”
这种情况下,百姓们那还喝得下粥啊。
虽然白米也是十分精贵的东西,但这跟香喷喷的牛肉一比,就显得寡淡无味了。
这时厨房的门再次被人推开,吴千里从厨房里端出了一大簸箕白面烙饼,放在了牛肉旁边。
“你,你们这是要吃…烙饼卷牛肉!!!”
一名小伙激动的直抖,当年他给县里的财主做工的时候曾吃过一次烙饼卷肉。
所以他知道这得有多香。
“不,我们今天吃的是烙饼卷肉配大葱。”
“什么。”小伙的口水瞬间流了出来。
烙饼卷肉配上爽脆解腻的大葱,那滋味,啧,啧啧,给个大胖媳妇都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