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
红华敲了敲门,“马里正找我?”
厨房里除了一些下人,在马耀先旁边的是一个面色阴柔的中年男子。
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极为阴柔俊美的美男子。
长发如瀑,长眉入鬓,丹凤眼,秀鼻挺立,牙齿洁白,丹唇外朗。
玉树临风,气质拔萃。
用现代的话形容,就是有受的气质。
但真的长得太漂亮了,不像是男人,更像是女人。
那人举动间,散发着一股阴柔气质,能看到双手白皙如玉,手指如葱。
如此容貌身样,足以令许多女子自残形愧。
“昨夜就是他下令杀我?”
“若非我跑得快,脑袋都搬家了。”
想到这里,红华眼睛深处闪过一道微不可查的寒光。
据闻宋代男风盛行。
很多大人物、甚至宋皇都在身边豢养这样的美男子,就是把他们当做女人用。
“无礼之徒!”
似乎看红华进来后,就盯着他,那阴柔男子冷哼一声,甩袖转过身去。
生气的模样,还真像是个撒娇的女人。
见此,红华一阵反胃,感到差点把隔夜饭吐出来。
现在他有种冲动,想用板砖狠狠的盖在那个家伙的脑袋上。
当然,他也就心里想想罢了,要知道人家可是大人物的心爱宠物呢。
马耀先走了过来。
神色凝重。
他想了想后,还是开口了,“这一局厨艺比试,你一定要赢。”
“如果你输了,小河镇的百姓都要遭殃。”
“反之你赢了,那些即将要运走的粮食,会全部分给小河镇的百姓,让他们去逃命。”
闻言,红华愣住了。
马耀先的样子绝不是开玩笑,此时此刻也不是开玩笑的时机。
“我知道你还不理解,但没时间说那么多了。”
“拿出你的全力,一定要赢。”
马耀先说罢,转身向着一处建筑走去。
那建筑重兵把守。
门上挂着一面竹帘。
红华隐约能看到帘子后面,坐着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黑色锦衣,面前摆着长案,似乎正在饮茶。
马耀先对着帘子后的人行礼,“您仁慈,若是他输了,马某愿意抵命。只求放这个叫红华的后生的命。他才十几岁,还没好好看过我大宋的繁华世界呢!”
这道平静的话语,令红华瞳孔剧烈收缩了一下。
马耀先为了小河镇百姓,拿命去赌那些粮食?
“他的菜,一定会让您口味一新。”
“您吃的开心了,就把那些不值钱的烂谷子,赏给那些可怜百姓……”
马耀先始终弯着腰,在说话。
他很胖,有个大肚腩,弯腰很不舒服,这么一会,脸上便全是汗珠了。
“咯咯……”
突然,一道阴柔尖细的刺耳笑声响起,“马耀先,我家主人也是一言九鼎,说了你俩一起死,就必须你俩一起死。”
“再说句不好听的话,我家主人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请问,什么东西能令他耳目一新?”
“连我做的菜,主人都吃腻了。”
紧接着,帘子后面的人发出了冷淡的笑声,“大宋不养酒囊饭。”
雨声太大了。
红华站的比较远,听不大清帘子后那个大人物的话语声。
但他通过语气,判断出了对方的态度。
马耀先站在原地,然后跪了下去,“红华才十几岁,说起来是个孩子,都怪我一时嘴快害了他。若是输了,马某死而无怨,但……”
“马耀先,休要得寸进尺。你们两个人的命,换那么多刁民贱民的命,已经是天大的划算了。”
那阴柔尖细的声音再次响起,“主子,这胖子想耍无赖。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