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
破烂侯再出来时,已经换上了一身崭新得体的衣服,红光满面,就跟新郎官似的。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要去相亲。
与此同时,赵学成还注意到,破烂侯手里提着两个金属器具。
赵学成定睛一看,那竟是一对金樽。
樽,古代人盛酒的器具。
酒仙曾曰:金樽清酒斗十千。
破烂侯今天的行为,完美诠释了酒仙当年的意境。
喝好酒,一定要用最好的器具。
这叫尊重。
也叫仪式感。
赵学成能理解,毕竟破烂侯祖上是王公贵族,但他却学不来,也没那闲心。
他更看中的,是破烂侯手上那对金樽。
唐初期的。
若是放到几十年后,绝对能拍出八位数以上天价。
赵学成几乎是从抢的方式,从破烂侯手里夺过金樽,爱不释手地把玩了起来。
此时,破烂侯的注意力都在美酒上面。
若是他稍微拿眼瞧一下赵学成,估计都会毫不犹豫的把金樽抢回来。
“来,小子,给侯爷斟酒!”
破烂侯意气风发的一拍桌子,打断了赵学成的思绪。
“好东西啊!”
赵学成心中一阵感慨,随即给两个金樽都满上了美酒。
破烂侯提起金樽,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啊!!好东西,好东西啊!”一脸满足,有感而发。
赵学成笑道:“侯爷,您能喝出这是什么酒吗?”
闻言,破烂侯又闻了闻酒香,然后又浅浅地抿了一口。
片刻后,他道:“这酒与茅台十分相似,但年份却不是市面上的茅台能比的,我猜它应该出自成义烧坊,至少是百年陈酿。”
“侯爷好见识!”
这酒确实是百年陈酿,产于同治元年,距今已经近一百一十年,出自成义烧坊,也就是茅台的前身。
由于酒瓶材质的选择,加上特殊的密封方式,整瓶酒几乎完好无损。
破烂侯又抿了一口酒,这才摆手道:“不是侯爷我见识广,而是我曾经喝过这酒,不过那是四十年前了,匆匆一晃啊!”
几十年前的滋味,破烂侯竟还能记得一清二楚。
赵学成也是佩服。
“侯爷,既然是好酒,那今儿咱就多喝几杯,那儿还有一瓶呢!”
一听这话,破烂侯赶忙将另外一瓶没打开的酒抱在怀里。
“小子,你就甭打这瓶酒的主意了,这是你孝敬侯爷的,侯爷留着自个儿慢慢品尝!”
“别介啊......侯爷,此等美酒,世间少有,我这一共也就只有两瓶了,要不咱俩一人一瓶分了吧!”
“不行,不行......你休想!”
正当二人争的面红耳赤的时候,院里来人了。
“侯爷,您在家吗?”
“坏了,这小子怎么来了!”破烂侯脸色突然一变。
正当他准备把酒藏起来的时候,来人已经走进了客厅。
“嘿嘿,侯爷您就别藏了,我在胡同口就闻到您屋里的酒香了。”
来人嬉皮笑脸的挑了挑眉头,发现屋里还有旁人,他立马收起玩世不恭的表情:“哎吆,有客人啊,这位是?”
“你小子,鼻子比狗还灵!”
破烂侯笑骂一声,站起身来介绍道:“学成,他是小五子,我一个忘年交朋友,大名叫韩春明。”
赵学成点了点头,淡淡的打量着韩春明。
此时的韩春明才十八岁,刚从房山插队回来。
与剧中的形象没有太大差别,很硬朗的一个小伙子,面相善良,眼神中透着机智,给人的感觉非常正能量。
此时,韩春明也在仔细打量着赵学成。
越看,他越感觉眼前这人不简单,即便对方还没说过一句话,却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