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对她来说是这样的。
小时候,林明达和郑谷兰为了培养她在学习之外的兴趣,也帮她报了好几个兴趣班。
但是一个坚持下来的都没有。
说到底,就是没有兴趣。
所以,她理所当然地问道。
“喜欢吗?”
秦语珊写完了一张字帖,将其整齐地折叠好,收进了桌肚里。
“应该不算喜欢吧。”
林亦柔被她的回答搞懵了,问道:
“不喜欢的话,是怎么坚持这么多年的?”
秦语珊似乎也不能理解她这个问题,她瞪着一双圆眼,疑惑道:“坚持练字九年很难吗?”
“应该算是很难的吧。”林亦柔弱弱地回答道。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那总得有个理由让你坚持这么久吧。”
秦语珊歪头思考了一会,说:
“如果必须要有理由的话,可能是因为练字可以帮我集中注意力,还能练就耐力和良好的情绪。”
“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只要能够给我带来帮助的事情,就可以一直坚持下去。”
秦语珊一番话说完,林亦柔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她能够成为秦语珊了。
像这种对自我能力的提升早已贯穿整个人生的人,不成为全校焦点,谁还能成为全校焦点。
她忽然明白,当初何阳夏为什么会选择和秦语珊在一起了。
这两个人确实是有点相似。
何阳夏也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
任何可以给他带来帮助的人事物,他都可以委屈自己去迎合对方。
任何会拖他后腿的东西,他都会毫无顾忌地全部扔掉。
譬如高二的校运会上,娱乐项目两人三足中,她幸运地跟何阳夏分到了一组。
那天,她整个人几乎是被何阳夏生拖硬拽地拽到了终点,一点游戏体验感都没有。
那个时候,林亦柔甚至还偷偷在日记上骂过他。
骂他是没有感情的机器。
现在想想,其实是自己对他的滤镜过于厚重,其实他本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理智到几乎没有感情存在的余地。
“你中午是去学生会办公室整理的申请表吗?”
秦语珊突然转变话题问道。
其实她刚才就想问了,无奈被林亦柔拐到了练字的问题上。
“是啊,为了防止我们这些新人不懂事瞎搞,新社团的招新事宜一般都会由学生会来参与组织。”
“两位会长做起事来都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