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昧前来,希望没打扰到吴大夫。”
时欢略显尴尬,若知道他家境这样贫寒,来之前不该空手的。
“怎么会,只是我们一个时辰前不是才刚刚分开,不知可是遗漏了哪些百姓,所以姑娘才来的?”
吴大仙见时欢无所谓这里的寒酸,又重新将饭碗端起来,对于自己贫寒的日子好像并不太在意。
“不,晚辈只是好奇而已,吴大夫今日说起的那位神秘的黑市神医,晚辈长得与她真有那么相似?”
“何止是相似,大仙不是说了,你俩啊就是同一人。”
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位姑娘为何不承认,但他现在确定以及肯定,她就是——突然崛起的黑市神医。
“吴大夫,您这是想炸我呢。”
“哈,大仙用得着?”
吴大仙干脆和她唠起过往来。
“难道神医真的是忘了,你初来黑市时,遇到的第一个对手就是大仙我啊。”
他指了指自己的脸。
“犹记得那日你穿着一身黑衣,手持利剑,我还把你当做来黑市逃难的,你见我在外行医觉得有趣,便蹲坐下来看了许久。谁知怎么着,你一看便学会了,不但与我讨论起来,还帮了些许小忙呢。”
说起来吴大仙至今都在惊叹,“至少大仙我啊从没遇到过对医术如此有天赋的人,当时我便
问你,可是家里世代从医,你却说不是。”
当时的他只有满腹差异。
“你说说看,一个不是世代从医的人,一个毫无医术底子的人,怎么会一看就会,一点就通?那不是有天分,是什么?”
听到这话,时欢瞬间哑口无言。
这世界上真有这么奇妙的事情?
“你每次来都是带着面纱,我看不到你的脸,也很少说话,分辨不出你的声音,但你知道大仙我究竟是怎么认出你的吗?”
时欢摇头。
或许大人真的猜对了,那次溺水,不但让她失忆,还让她忘了许多许多很重要的事情。
“就因为你今日说领号码牌排队。”
就是这么个主意,瞬间让他确定了答案。
半年前黑市曾爆发过一场瘟疫,他被称黑市大仙,自当首当其冲为百姓看诊,抵抗这场病魔。
和今日的情况一样,所有百姓如潮水拥挤,等着他把脉看诊,可正是那位神医帮他出了这个主意。
那时候,神医还不是神医,还是个自称对医术一窍不通的毛头丫头。
“不过说实话,大仙以为神医是个丑陋不堪,至少年岁已高的半老徐娘,可怎么也没想到姑娘竟然如此,年轻貌美。”
吴大仙摸着胡子上下打量时欢。
若他也有这份天赋该有多好啊。他就不会技不如人,
害的那个人无辜惨死,害的自己沦落到这鬼地方来。
“神医,大仙就想问你一句话,你家里当真无人从医?”
这话,时欢也想知道。
钱宜春那个大大咧咧的人,主外不行,但家务活和那手饭烧的确是好。
爹是捕快出身,一辈子在六扇门的大老粗,怎么看也不像是个会医术的。
难道和她的真正身世有关?
“我可不是神医,吴大夫真的是认错了。”
尽管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但时欢嘴上不再提及半句。
刚巧,一名妇人带着哭闹不止的孩子登门求医。
吴大仙忙放下碗筷迎上去,仔细一瞧,原来孩子只是腹痛,当即开了药方并为其按摩,直到孩子不再哭闹,他又去屋子里抓了许多药出来。
“一日三次,味偏苦,但记得,必须让孩子喝下去。”吴大仙嘱咐道。
妇人连连点头,“多谢大仙,多谢大仙,不过怎么这么多药啊,你瞧我这身上也……”
“有就赏点,没有也罢,钱财乃身外之物,大仙我从不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