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没有多余的心力去理会沈臣了,自然也不想知道,沈臣为什么会给她打这么多个电话。
从前,她就是沈臣的一条狗,随叫随到。而以后,不会了。
裴启松了口气,他朝着阮凝走去。
在昏黄的灯光下,女人的身上,似是渡上了一层光。只是离的近了,看到了阮凝脸上的伤痕,裴启的眼底多了几分复杂的情绪。
他别开眼,装作不经意地开口:“我向来看沈臣不爽,要是他找你麻烦了,你可以随时来联系我。”
阮凝自然是知道,裴启只是不想让她有太多的心理负担,才故意这样说的。
“谢谢你。”阮凝轻轻说道。
裴启的桃花眼染上些微的笑意,他伸出手:“阮凝,今天你说的最多的,就是谢谢你,对不起。从今天开始,咱们就是朋友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裴启,我的名号,你也听过,A市有名的花花*公子。以后,你可以叫我阿启。”
朋友……
和沈臣在一起以后,他完全限制了她的交友自由。只要她和任何一个男人走的近,沈臣都会不高兴。也正是因为如此,阮凝没有任何一个男性朋友。
阮凝的眼睫轻颤了一下,她学着裴启一样伸出手:“你好,阿启,我是阮凝,A市有名的草包和舔狗。以后,我不当舔狗了。你可以叫我凝凝。”
两人的手短暂地握了一下,裴启很快松开,不会让人觉得唐突。
裴启临时接到了一个电话,他没有久待。同阮凝嘱咐了几句,就神色匆忙地离开了。
阮凝是在裴启离开不久后,才看到沈臣发过来的消息。
短短的几行字,让阮凝的大脑,一片空白。
【现在,滚过来!】
【不来?】
【好得很,那我扬了你爷爷的骨灰。】
阮凝的瞳孔剧烈地收缩着,捏着手机的手指,颤抖得厉害。她来不及多想,翻身下床。阮凝没有穿鞋,疯了一样地朝着外头跑去。
远远的,似乎是有人在叫着她的名字。可是阮凝却是什么都听不到了,她的脑子里头,一片空白。她近乎机械般地往前跑。
雨没有停歇,下得越来越大了。
路上没有一辆出租车,阮凝茫然地站在大雨中。
最后,阮凝像是疯了一般,冲到了马路中央。
刺眼的灯光闪过,伴随着汽车的鸣笛声和男人的怒骂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