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沈清闻便走到了知青宿舍。把雨水沾湿的伞收好,放在门口,正想打开宿舍门。
突然,隔壁宿舍的人似乎听到了动静,赶忙打开了门,从里面走出一个阳光俊气的青年,把手搭在沈清闻肩膀上。
“清闻,下雨天的,叶向红同志找你干嘛呀?快说说,我可是很好奇的。”
沈清闻闻言,把青年的手拿下。
“陆望,你是不是想下雨天去田里干活。”
“哎,那还是别了。不过我也大概能猜到,早看出来了,人家天天直勾勾盯着你,要不从了得了,知青点还能消停点。反正是大队长女儿,长得靓丽又娇俏,你也不亏啊——”
陆望看着一身清冷的沈清闻,忍不住调侃道。
沈清闻不说话,乌黑的眸子淡淡地凝视着陆望。这种压迫感,是最强的,无声胜有声。
“好了好了,知道你一心想回城,我闭嘴!”陆望扛不住沈清闻的眼神,率先败下阵来。
陆望了解沈清闻的性情,不敢过分调侃了。两个人是下乡后分配到在同个村,才成为朋友的。
沈清闻平时温和有礼的样子,实则对谁都很疏离。
知青们平时都悄悄谈论,只有他隔壁宿舍,阳光又爽朗的陆望才敢靠近了。
这时,天色渐晚。叶向红正准备走到家附近,就见一个青年直直地站在那里等着。
叶向红忍不住攥紧手,心里突然涌上一股情绪。眼睛微微发红地看着这个人,眼里不经意间流露怨恨。
就是这个人,毁了自己的一生。
但看见那个青年望过来时,又迅速低下头,抬头,又是那个明艳的少女。
叶向红按耐住浮躁的心思,假装轻松地询问眼前的人。
“李知青怎么在这里?”
“这话问的,当然是来找向红妹妹。这段时间怎么不来找我谈谈心?”
青年就是前世那个甜言蜜语的男人,李建宇。
李建宇的五官也是出众的,一双狭长的桃花眸,望着人的时候好似深情,薄薄的嘴唇,却显得薄情。
前世便是被这一副好面孔,哄骗得自己放弃一切,跟他私奔,结果落得那般下场。
“哪有,这段时间比较忙。”
前段时间重生的时候,原先的她已经跟李建宇在暧昧中了,两人时常会去小路散会步聊聊天。
不过幸好,此时的两人还没有确定关系,一切还来得及。因为这辈子,她要成为人上人。
“唉,以前都是李大哥的叫,现在都变成李知青了,怎么感觉你变了个人似的。”
李建宇端详着少女,前段时间,两人还有说有笑,现在却一副冷漠的样子,莫不是欲拒还迎?
不过眼前的叶向红,倒是比之前有韵味多了。
之前看着还比较青涩,现在举手投足却莫名增添了几份风情,李建宇倒也愿意哄着她。
“李大哥说笑了。”
叶向红怕被青年识破,假装少女情怀般羞涩的低下头。
这时,李建宇看着少女的姿态,忍不住心中一动。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给你,你们女孩子最爱的东西。”
叶向红抬头很惊讶,是雪花膏。重生以来,还没拥有过。
即使是大队长的女儿,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拿出粮票给她花。
这个时代,女孩子拥有雪花膏,是令人羡慕的事情。
眼前这人家庭条件是不错,不过前世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才如此大方,今生却变了。
果然,男人,就是贱得慌,爱理不理的态度,反而有挑战。
但是这辈子不一样了,叶向红前世早已经经历了许许多多,更珍贵的东西,那些有过的金主也大方地买给。
要不是自己后来迷上了赌博,也不会落到沦落街头的地步。
如今的自己,已经不会再被这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