璃杯爱不释手。
程咬金的脸色激动不已,他们一来超市就见到了新货,这是昨晚许墨偷偷让系统上的,没想到一来就引起了大家的震撼。
汴修新招聘的店员今天已经上岗了,汴修和两个店员尽力的维持着秩序,许墨还没有到店里,他们也不知道玻璃杯的卖价。
毕竟琉璃现在可是稀罕玩意儿。
“这个杯子,用来喝葡萄酿,那才舒服。”程咬金不由得感叹一句,他觉得这高脚杯用来喝葡萄酿是最好不过了。
虽然围观的人很多,但是唯独程咬金他们三个小老头敢去碰玻璃杯,毕竟在大家的认知里,这东西价值不菲。
若是不小心打碎了一个,那他们大多数人是赔偿不起的。
“呆子,昨天店家都说了,这个是玻璃,比琉璃更胜一筹,要叫玻璃杯。”秦琼骂了一句程咬金。
秦琼现在就手里捧着一个白色的平底玻璃杯喜欢的不得了。
“这玩意,你们看,好清澈啊,多纯粹,这种品质,整个世界,估计也只有店家一个人可以做出来了。”秦琼由衷的感慨着。
周围的客人也纷纷赞同。
“品质这么好的东西,不知道店家卖多少钱啊?”一名客人由衷的发问。
“该不会价值一万元吧?”一万元,那就是旧币的一千贯,这个价格已经是超级贵了。
“我觉得这样的品质,就算是卖十万元也不为过,只可惜我是买不起了,哎。”一名中年客人有些遗憾。
他们这些客人只敢在旁边围观看着,感觉就这么看着心里都超级的享受。
这要是买回去一个杯子当做传家之宝,那得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情。
如今的大唐百姓对于琉璃是过分的宠爱。
没办法,谁让大唐人将琉璃制作之法给忘了呢。
本来先人早已经可以制造出上好的琉璃,奈何瓷器出现之后就抛弃了琉璃。
现在的胡人将琉璃的价格哄抬的高的离谱,可是还是一大批富人趋之若鹜的购买。
就连不少贫穷百姓,借钱都在买琉璃,最后搞的家破人亡。
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这也是许墨为何如此痛恨胡人卖琉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