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途风雨飘摇,但这丝毫不能阻挡秦子陵的决心。
途中不只是山间野林,也有大大小小的乡镇。
秦子陵也不知当初那四个死人抬着他跑了多久多远,反正他感觉是累得慌。
还有对方目的等等,一切有太多秘密,秦子陵一时间也不可能想通,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虽然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但也毫无办法。
形形色色的路途也增加了秦子陵对这个世界影像的加深。
与他前世的古代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不失一些奇怪的东西。
“光海小姐!求你嫁给我吧!”
石子路边,一名大汉手捧鲜花,满脸春心懵懂的向一名一看就是大家闺秀的小姐求婚。
路边看热闹的人欲来越多,有的起哄扰乱,有的嘲笑大汉没有自知之明。
却是,不管怎么看,一身丝绸,光鲜靓丽的光海小姐都不是他一个粗狂大汉能比上的。但大汉的决心似乎异常坚定,不管哪小姐如何拒绝,他就是不依不饶。
最终,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直不说话的光海小姐忍不住怒骂道:“赶紧隔劳资滚!想娶劳资?劳资下面掏出来比你大信不信!”
低沉的男声让在场所有人皆是一愣,随即兴奋异常。
秦子陵继续赶路。
忽然之间,一只形状长得像是黄鼠狼的生物从一边的林子里窜了出来。
“凡人,你看我像人还是像神?”
秦子陵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我看你长得像一只一米五八白发红瞳,身娇体柔易推倒的狐耳萝莉!”
形状似黄鼠狼的生物:“???”
秦子陵微微皱眉:“不行?那我看你长得像全新刚出厂的RTX4090TI。”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只形势黄鼠狼的生物在愣神了足足一炷香后溜了......
留下秦子陵在原地自言自语。
“就算像长发大波浪的御姐也行啊......”
继续赶路。
夕阳斜照,染红了岁月,染红了心事,也染红了满园的春色如许。傍晚的黄山出现了少许的云海,更加衬托了夕阳得眩丽.那缓缓下沉的斜阳,用种伤感的凄美,竭尽余力地把周围的晚霞烧成血红。夕阳的光芒格外地浓艳凝重,好像是纯金的溶液。
又过了一段时日,秦子陵无聊的走着。走着走着,终于看见了记忆中的城门。
平安城。
此城距今为止,已有三百余年,墙高二十五丈,厚有一丈,用特制巨石砌成,城墙上有观敌台一百二十六座,四周均有登城马道,有垛口数万个,目前容纳了七千多万人口,丝毫不显得拥挤。
“终于回来了……”
秦子陵深深的叹了口气,内心感慨万千,可如今这一回,该怎么解释呢?之前秦家办丧事可是全城的人都知道了,甚至领城也知晓一二,现在自己回去,对所有人说:其实我没死?
说自己偶得奇遇死而复生?虽然这是事实,但百分之九十九以后会面临麻烦无数,死而复生,逆天之术!谁不想要?
“唉,慢慢想办法吧”。
再次深深的叹了口气,一步一步的走进城门。
没有城门卫,这是平安城的一大特点,平安城城主,名叫李福生,三百年前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这里,然后建立起了城镇,起名平安,寓意百年平平安安,他下达的第一条指令,就是取消城门卫,没人知道为什么。
令人新奇的指令和他非常亲民的态度使百盛之城的人越来越多起来,再加上管理有方,百盛之城由一个开始只有几百人的‘村庄’变成了现在拥有几千万人口的城镇。
奇装异服的秦子陵走在大街上根本无法引起路人注意,因为这个世界奇装异服的人太多,他只是其中一个而已,就像往蚂蚁堆里面丢了一只大一点的蚂蚁一样,会引人注目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