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星和同乐大约聊了大半天,两拨人才告别,重新出发。
临走的时候,满星将一盒丹药给同乐,“这是上次去妖界拿取的羽妖毛,合着三百六十九种珍稀药材,给你炼制的天山玉翅丹,你吃了之后,手应该可以好了。”
同乐热泪盈眶的接过天山玉翅丹,当即就吞了下去。
“满星,你真是我的好兄弟!你太好了!”
同乐非常激动,他的手,终于可以摆脱手套了!
枯骨二十年,终于在今天,走到了尽头!
手套之下,一双白骨爪,在丹药的催动下,开始冒出黑烟,黑烟过后,是金光闪烁,然后长出血管纹路,以及血肉。
秦云灵和安溪都在一旁观看,现场看了一幕活白骨生人肉的大戏。
连旁边桌子的三只动物,也凑了过来看。
太神奇了。
其实,秦云灵的天元重生术和安溪的生之剑,也能达到这种作用,但拿同乐的手没有办法。
满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仙一门找到了天山玉翅丹的配方,历经二十来年,终于炼制成功。
同乐离开后,秦云灵三人也撕了宗门传送符回去了。
仙一门。
阿笑带着潇风,笑嘻嘻的回到了叶风的小木屋,等着交接工作。
“主人,我就说这家伙没死吧,他命大经摔,怎么折腾都死不了。嘻嘻~。”
找到了潇风,阿笑的心情很好,她终于可以做回自己,放心的遨游天空。
她那彩色的蝴蝶翅膀神采飞扬。
做为主人的灵宠,怎么能一直待在古剑里呢?这是对她灵宠身份的不尊重。
潇风的脸色则不太好看。
叶风的目光淡淡的扫过阿笑,看着潇风的黑袍。
他的手一挥,潇风的黑袍缓缓褪去,化为碎块飘散在风中,露出里面非常时尚的、金黄色的褂子和沙滩短裤,看起来很阳光。
若是看背影,给人的第一印象应该是个阳光大气的小伙子。
但是,潇风的容貌,却是饱经风霜,形容枯槁。
潇风剑,是叶风的佩剑,从叶风有意识起,他就一直在他身边,陪伴他征战诸天,直到后面生出灵智,培养出了剑灵。
他们两虽然是主仆关系,但叶风与潇风,经历了很多次生死,同甘共苦,两人的关系早就超越了寻常主仆。
潇风,是叶风最忠实的一个朋友。
看到自己的老朋友成了这样子,叶风愣了半晌,有些不知所措。
终于,他轻声感叹:“这些年,你受苦了。”
潇风“噗通”一声,跪在了叶风的脚边,“主人!”
叶风的食指缓缓敲击着桌面,他闭上眼,“说说吧,你都到哪里去了,干了些什么。”
消失了二十几年,没死,竟然藏在冥界,凭他们俩的关系,为什么潇风不联系他?
二十年前,屠天魔大战中,潇风剑不幸折损,剑灵潇风身死道消。
阿笑为了修补潇风剑,顶替了潇风剑灵的位置,这才保住了叶风的佩剑。
但潇风剑的剑灵,一直都活着?这也是潇风剑之所以能够轻易修补的原因?
潇风的头垂得很低,说道:“主人,二十几年前的大战,我原本已经消散,绝不可能再复活,我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缘故,在冥界某处,我的神识开始汇聚。”
“汇聚之后,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就飘到了大冥王身边。”
叶风神色一震,点头,“然后呢。”
潇风说道:“但是,那个时候的大冥王,并不是真正的大冥王了,他是天外来人。”
“刚开始的时候,我的能量很小,不足以成为独立的人,待我可以化形之后,就被大冥王控制了,身不由己,只好一直在假的大冥王身边做事。”
“直到最近几年,我才想办法,慢慢挣脱对大冥王的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