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得光鲜亮丽的走了出来。
果然,女人一碰上逛街这件事,根本就没有理智的。
哪怕刚刚还要死不活的,这会儿已经完全的变成了神采奕奕的模样了。
拎着包,谢思思开着车带着沈星羽直接杀到唐人街。
唐人街一年四季的都很忙碌。
这里面多是一些华国人,还有很多是很早之前从港城那边偷渡过来的早客,这些人在这边生根发芽,早就占据了港城的半边天,沈星羽挽着谢思思的胳膊走在唐人街的马路上。
目光四处的瞟着。
“咦,那边有卖旗袍的。”
谢思思突然站住脚,手指指向前方不远处的一个小门面,脸色有些惊喜:“我之前过来的时候都没发现,这边居然还有卖旗袍的呢。”
沈星羽不明白谢思思对旗袍的执着。
不过却还是陪着谢思思去了旗袍店,旗袍店的主人是个清瘦额男人,戴着圆框的眼镜,身上穿着唐装
大褂,纱笼裤,人口布鞋,看起来就好像是从旧时代走出来的谦谦君子。
他脖子上挂着软尺。
手指修长却有力道,谢思思看见他就脸红了。
沈星羽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谢思思喜欢的男人的类型。
不过……
却意外的松了口气。
谢思思能这么快从谢思杨的坑里走出来,实在是一件好事,至少换到她身上,就没有这么洒脱。
男人笑的腼腆,却也很快的和谢思思聊的熟悉了,原来他是一个设计师,是来学习华国传统服饰的,再过几个月,就要在巴黎召开自己的个人秀了。
临走的时候,还十分热情的邀请谢思思去看他的秀。
不过谢思思却还是拒绝了、
回去的路上,沈星羽不解的问她:“为什么不答应他?”
“不想去。”谢思思开着车,显得有些漫不经心,神色淡淡的:“看着这样的人,总觉得有心理阴影了。”
沈星羽不由得叹气:“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说的好像你不是是的,你现在能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情么?”
沈星羽立刻摆摆手:“我可还没离婚呢。”
谢思思翻了个白眼,脚踩油门踩的更加欢快了。
在国外就这点好,路上没多少车,尤其是郊区,可以肆意的飙车,不过,郊区虽然很爽,但是也很危险就是了。
毕竟这里不禁枪。
就连谢思思的柜子里都放着两杆猎枪呢。
不过他们住在公寓里,并不是单独的别墅,比起别墅还是安全了不少,至少这里还有门卫。
不然谢思思一个单身女人也不敢独自住这么长时间。
两个人拎着不少食材和材料回了家。
沈星羽休息了一会儿就开始准备晚餐。
谢思思眼睛发光的盯着锅子,就差流口水了。
可见自从来到美国之后可就没有吃多少好吃的了,毕竟谢思思做饭的技能,就没点亮过。
喝鸡丝粥的时候,她抽了抽鼻子:“以前在家的时候,我爸妈不在家,都是那个贱人给我煮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