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远词专门找人给盛晚做衣服鞋子这件事,是从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年开始的。
他难得闲暇,哄着不怎么爱出门的小姑娘出去玩,结果她身上的白裙子却和别人撞衫了。
那个阶段的盛晚,性格基本上是差到了极致,时不时地就会动怒,还会莫名其妙地陷入落寞状态,孤单单地蜷在角落里悲春伤秋。
她见到自己和别人穿了一样的衣服,当场就变了脸色,说什么都不要进电影院看那场最新上映的电影,执意要回家。
陆远词也没有很想看,便顺了盛晚的意思,开车拉她回家。
回去的路上,小姑娘心情平静了不少,便闷闷地和他道歉:“对不起,我就是有一点点不开心,又和你闹脾气了。”
“没事。”陆远词顿了一下,忍不住问:“为什么不开心。”
盛晚沉默片刻,揪着自己身上的裙子,秀眉轻蹙:“我不想穿着这条裙子了,想回家换衣服。”
“陆远词,我…我很讨厌和别人撞衫。”
其实名义上是讨厌和别人撞衫,但实际上盛晚只是又莫名其妙的情绪波动了而已。
撞衫只是一个借口,一个引子。
在刚和靳予分手的那两年,盛晚时常都会有这样她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的‘作天作地’。
只有陆远词当了真。
虽然他不理解女孩儿这种‘绝对不能和人撞衫’的情绪,但第二天,他便从巴黎找来了一位著名的年轻设计师。
陆远词给他开出了天价,要求他负责设计盛晚日常穿的衣服鞋子,必须是独一无二,只属于她。
盛晚在大学的时候,经常和室友买同款裙子,也随大流地穿社团批发的T恤衫,根本没有什么撞衫的毛病。
但陆远词大张旗鼓地惯着她,她推拒不掉,这么多年下来,也真就被惯出来‘不能和别人撞衫’的毛病了。
其实仔细想想,陆远词性格虽算不上好,惯常冷漠,偶尔还有阴鸷的一面,但他对自己,真的是顶顶的宠的。
傍晚,盛晚回到北海岸,在自己偌大明亮的衣帽间里赤着脚走,边逛边想。
不知道是因为她的衣帽间太大还是因为自己没出息的腿酸,走一会儿竟然还累了。
盛晚嘟了嘟嘴,坐在软椅上摆弄着手机,细长的指尖两三次地划过微信里陆远词的名字,瓷白的牙齿时不时地咬一下唇角。
是真的有点纠结呢。
几次三番过后,盛晚还是发了条信息过去:[我想吃何谦煎的小牛排了。]
算是傲娇地给他递了个台阶下。
毕竟只有陆远词才能请得动何谦这个大厨师。
半小时后,北海岸的房门被敲响,正坐在沙发上和程鸢聊天的盛晚手指一顿,随后就迅速地翻身下地去开门。
陆远词单手插兜,姿态难得有些松散的闲适,眼前的门被拉开的一瞬间,却是微微一怔。
盛晚穿着毛茸茸的灰色家居服,龙猫款式的,睡衣帽子上的两个耳朵竖了起来,让她有种十七八岁小姑娘的可爱劲儿。
甚至脚上踩着的都是同款拖鞋,厚厚的面包鞋面上一截精致细白的脚踝露着,反差感十足。
陆远词鲜少见她这般毫不设防的柔软模样,几乎是在原地怔了两秒才回神。
盛晚侧身让他进来,清冷的声线嘟囔着:“你来干嘛?”
“来接你去吃饭。”陆远词看着她藏在毛绒布料下的骨感肩胛,没管她这欲擒故纵的矫情劲儿,抿了抿唇:“去么?”
他询问的声线里带着一丝显而易见的紧绷,脚下也就站在门口没往里面走,像是她如果说‘不去’两个字,转身就会走。
啧,求和都求得这么端着。
盛晚内心轻轻地哼了一声,嘴上淡淡道:“去。”
看在那一屋子的专属设计上,不跟他计较了。
陆远词轻轻舒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