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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直接赶走(1 / 2)

国都吴县公府。

正在跟亲娘方氏抱怨诉苦的吴彩云看到新任的大奴婢进了屋后朝她使眼色,立即寻了个理由离去。

“什么事?”

“四姑娘,沈县公父子回到国都了。”

“小伍子亲眼看到的?”

“是。”

“快让小伍子来见我。”吴彩云左等右等,可算等到沈升星回来了。

可惜府里的梅花未开,不然后日就安排赏梅宴,让吴起亮把沈升星邀请过来参加赏梅宴,到时,吴彩云会打扮的如同仙女,定会让沈升星一见倾心,才不会去娶小李氏——李月!

那小伍子是吴家的护卫,他奉吴彩云之令在暗中盯着沈家、李家。

“属下亲眼看到沈县公父子指挥一群武功不俗的人去了沈家,沈县公父子则去了李家。属下猜想沈县公的夫人、小女儿均在李家,沈县公父子因此才去的李家。”

“赏。”吴彩云说了一个字,端茶示意小伍子退下。

她任性刁蛮,却不会在小小的护卫面前泄露情绪。

许久,吴彩云自语道:“我可以问一下英国公府的林燕,沈家人什么时候去英国公府,到时我过去,不就可以见到沈升星了吗?”

林燕是英国公府唯一庶女,也是唯一由小妾生下来孩子。林燕已经过世几年的娘是正室宇文娟的陪嫁奴婢,能成为林子昂的小妾,也是宇文娟亲自安排。

林燕今年十岁,比吴彩云小3岁。

两个人关系一会好的一个人似的,一会坏得见面装作不认识。

在吴彩云重生的记忆当中,四年后林燕还没有定亲事,不过想娶林燕的少年能从英国公府排到国都城门去。

吴彩云这就去找林燕。

吴县公府和英国公府就隔着一条街。

林燕容貌清秀,穿着紫色长裙,外罩一个镶有狐狸毛领的银色马夹,正在书房看话本看得一会笑一会哭的,见吴彩云来了,却不理会。

林燕在生气前些天吴彩云说李月的坏话。

原来,林燕好心好意的把李月送的鲜花口脂拿给吴彩云看,还给吴彩云涂到嘴唇上。

吴彩云觉得这款鲜花口脂很好用还很香,连声夸赞,可是当她得知这是李月亲手做的,就立即吊脸子说鲜花口脂不好看,还说李月什么都不会,更不会医术,这鲜花口脂定是李月从外面的铺子买回来,然后谎称是自己做的。

英国公上下都感激李月救了林家军的将士,林燕也是如此,容不得吴彩云说李月的坏话,便跟吴彩云吵架,还把吴彩云赶走。

以往要是两人吵架,至少冷战一个月,这才几天吴彩云就过来了。

吴彩云见林燕气色很好,有些明艳动人,心里好奇林燕怎么变美了,笑道:“好妹妹,怎么见到我就嘟着嘴?”

“谁是你的妹妹?我们府的人要是知道你说李月姐姐的坏话,定会让我远离你。”

吴彩云一想到李月竟被皇帝封为女军的骁骑尉,就气不打一处来,要知道现在女军就设在吴家军,女军的统领是她的嫂子,可是她到现在都不是女军的军官,更别说被皇帝封了勋位!

“你怎么还提李月?!你才认识她几天?你不过只见过她一面。你跟我从小玩到大,你为了她,竟然生我的气!”

“你都没有见过李月姐姐,你就说她不好。我不许你说她不好!”

吴彩云有事相求,便道:“咦,你脸上肌肤这般光滑,你涂的是哪家制的水粉?”

“我年龄这么小不用什么水粉。我用的是护肤膏。也是李月姐姐送的,你放心,我不会再给你用护肤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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