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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请求法院判死刑(1 / 2)

常加音故意走在最后,给她哥打电话。

她哥那天明明说了在来禹城的路上,可这么多天过去,他却一直没有露面,也没有做什么,他又去了哪里?

电话没有接通,她又打给商秘书,却提示对方正在忙。

常加音心下着急,想继续打,南颂就回头找她:“加音?怎么了?”

“……没事。”常加音收起手机走了过去。

她们在第三排坐下,南颂环顾全场,想看都有什么人来看这场庭审?

没想到一回头,就瞧见坐在她后面两排的温理:“你怎么也来了?”

温理语气生硬:“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哦,那你坐那么远干嘛?往前一点啊,这里又没人。说起来,我还没谢你那天帮了我们呢,听说你受伤了?没事了吧?”

“……我没有受伤,我也不是帮你们。”

南颂耸耸肩:“无论是不是,总之都谢谢你,如果今天时欢能有个好结果,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林景舟就在旁边呢,当他的面儿约别的男人吃饭,他按着南颂的头发将她的脑袋强行转过来,似笑非笑地说:“晚上你要跟我吃饭,我不喜欢跟外人一起吃。”

南颂目光上下扫视他:“我什么时候说我要跟你一起吃饭?”

此时,审判长和审判员、书记员都入场了,审判长敲了敲法槌:“肃静肃静,庭审马上开始了,请保持安静。”

众人的目光都被吸引着看向前方,都看到身穿囚服的时欢被带到被告席,所有的情绪都化为了凝重。

盛历帆低声:“今天降温了,怎么都不给她多穿一件?”

时欢本来就清瘦,穿着宽松单薄的条纹囚服,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像一棵孤草。

此刻没有人注意到,有一个人,最后进了法庭,他单独坐在最后一排,也只注视着时欢的背影,眸光孤冷。

开庭流程按部就班,宣读法庭纪律,核实被告身份,都没什么特别,直到公诉人宣读起诉状,一句“我方主张被告是蓄意杀人”,直接就掀起了法庭第一个高潮!

——蓄意杀人!

江夫人也在现场,脸刷的一下就白了,常加音更是抓紧了南颂的手!

不是防卫过当,甚至不是过失杀人,而是性质更加恶劣的蓄意杀人!

南颂立刻看向温理,用眼神问他怎么回事?!

温理也不知道啊,他也以为辩论的点只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怎么会是蓄意杀人?他是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察,他怎么不知道这是故意杀人案?

是的。

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哪怕是防卫过当,最高刑期也“只是”七年,而故意杀人罪……

林景舟低声:“检察院也会调查案件细节。公诉人是检察院的。”

一般来说,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如果认为还需要深入调查,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将案件退回警局,让警局继续调查;二就是自己查。

显然,在这里,检察院是选择了后者。

按照审判长向乐知透露的,公诉方在开庭前一小时才提交了新证据,这种临时提交证据的做法很“鸡贼”,是为了打被告一个措手不及。

由此也能看出,那个在背后推波助澜想要尽快将时欢定罪的人,关系是用在检察院。

所以,此时此刻,公诉方,绝对不会放过时欢。

审判长问时欢:“被告有什么意见?”

时欢看向公诉方:“我要看你们的证据。”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公诉方和被告方,可以开始质证了。”

公诉人颔首:“首先,请审判长、审判员,允许我们当庭展示一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审判长点头:“可以。”

公诉人首先展示了一张照片:“这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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