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均成再回到卧室的时候, 郑晚已经从睡梦中醒来。
即便是最年轻气盛的年纪,郑晚也很少同他发生争执,她情绪激动的时候并不多, 昨天那般也算得上失态。随着她坐起来,被子也滑落, 她自在地跟他对视, 仿佛没有发生过昨天那一出,问他, “几点了?”
明明是腊月, 南城的气候却更接近于春。
严均成大步而来,拿起挂在一边的睡袍为她披上,“还早,九点不到, 你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算啦。”郑晚轻轻挣脱开来, “你如果不急着回去, 正好趁着今天有空, 带我爸妈去吃顿饭?”
这顿饭早就该吃了。
前几天他陪她一起回来, 当时已经是晚上,第二天他又一大清早就回东城。
本来他们两个人也已经商量好,在过年前一定要一家人吃一顿饭。
严均成不假思索地回:“当然有空。”
在郑晚去洗漱时,严均成坐在一边,低头看着无名指上的男戒。
男士饰品他自然也有,腕表、袖扣、领带夹, 他都不缺,唯独没有戒指。
这是他三十九年的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枚戒指,自然倍加珍惜。
他跟她有着相同的默契, 对此都心照不宣,即便心痒难耐,他也不会问她——是什么时候买的?是不是趁他睡觉时偷偷量过他的手指?
他很珍惜,还特意拿出手机,郑重其事地搜索,该怎样保养戒指。
他的晦暗,她的眼泪,就彻底留在昨天晚上。
另一边,在外面里练剑的郑父郑母接到了郑晚打来的电话,急匆匆地回来。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在很多年前他们就知道严均成,也见过他很多次,偏偏这还是头一次一起吃饭。
二老心情也很复杂。
一方面,他们知道拦不住女儿,为人父母的,偶尔也会产生“既然兜兜转转还是这小子,那当初没分手岂不是更好”这样的想法。
另一方面,一直迟迟没有答应跟严均成见面吃饭,也确实是把握不好该怎么对待他。
不过,终归二老心里还是为此感到欣慰,头一个女婿已经走了好几年了,女儿还年轻,现在找到了能相伴余生的人,他们也能放心很多。
“这小子年轻时候是个霸道的。”郑父一边往头发上抹发胶一边说,“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收敛一点。”
郑思韵好奇,“叔叔年轻时候怎么啦?”
她自然知道妈妈跟叔叔曾经早恋,以前都是听妈妈说,现在也想从外公外婆这里听到不一样的版本。
一段在长辈眼中的早恋,会是什么样的呢?
郑母也笑,“他现在是大老板,事业这样成功,肯定变得成熟稳重。”
“那可不见得。”郑父摇头,感慨,“不过他会成功我倒也不觉得稀奇,这小子脑子聪明,回回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这头脑聪明的人,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不会混得太差,他现在能当老板,那纯粹是——不要脸面。”
郑思韵:“?”
郑母急忙骂他:“当着孩子面你嘴又没个把门!而且人家小严挺好的一个人,怎么在你嘴里就没脸没皮啦?”
“咳咳!”郑父轻咳几声,也面露尴尬,“我这个是在夸他,是褒义词。”
话到此处,郑父才提起当年的一件事。
那时候他还在上班,每天早上也习惯了在外面吃早餐。有一天,他吃完了正想付钱,老板爽朗地摆手,“嘿,不用啦,你家小晚那小男朋友给你结了账!”
他呆若木鸡。
从早餐店出来,那小子已经骑车走了,车把手上还挂着两份早餐,一看就是给闺女买的。
可以这样说,郑父还是头一回被个小辈请客。
这小辈还是哄骗他闺女早恋的小兔崽子。
他气啊!可走着走着,又觉得好笑。
试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