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完美主义者和强迫症患者。
在同事中间盛传的一个经典案例,是她买回来的新衬衣,四个扣子是用“二”字型缝的,一个扣子是用“X”字型缝的,她都一定要把缝得好好的“X”字型给拆了,重新用“二”字型缝上。
本来,以她的技术水平,完全可以当技术组长。
但是,她的完美主义根本停不下来。
于是,她只能当资深员工,不然,在DDL就要到的时候,她还在那里纠结代码是不是写的干净,能不能再短一点,大家都别想拿奖金了。
这次实在是牛人都被调走,无人能镇场子。
再加上最新的手机芯片处于已经进了手机,第一批即将出货,就算是她,也不敢在已经公布的发布时间之下,还搞太过份的完美主义。
于是,强迫症大神,成为了新的手机芯片组的代理组长。
紫金整体的工作进度如计划那样一层一层的往前推进。
直到有一天,安夏收到一封律师函。
IBM把紫金科技给告了,理由:窃取IBM的公司机密。
说紫金科技已经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手机,使用的芯片技术是盗取自IBM的设计。
不仅没给钱,这款软件甚至是IBM的商业机密,不对外销售。
侵权,而且还是窃取,性质就更恶劣了。
安夏很困惑,手机芯片可以说完全是紫金科技自研的产品,要告也只能是诺基亚和爱立信来告她……不对,这两家也没什么理由告她,他们三家联手签的技术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共享成果,谁比谁高贵啊。
法务团队仔细看了附带的资料,说IBM告紫金的主要内容是说紫金用来设计芯片的软件是IBM研发的软件,还有芯片设计也盗取的是IBM尚未公开的技术。
IBM提出了五十亿的赔偿金额,要求紫金科技马上支付,并从市场上召回已售出产品。
安夏吩咐道:“查查清楚。”
她心里其实已经大概知道是谁干的。
IBM不傻,绝不可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一拍脑袋,就说要告紫金。
他们又不是混娱乐圈的,有事没事就来个律师函警告给自己弄点流量。
一定是有人里应外合,给他们透消息。
公司被iBM告了的事情,仅限于安夏、法律团队和内部审查团队知道。
内部审查团队对安夏怀疑的几个人的电脑进行调查。
果然发现了异常,有一个人的电脑曾发生过安装IBM芯片设计软件的操作记录,现在那个软件已经被卸载了,就连电脑上的操作日志都被处理掉。
只是这个人刚来没太久,他并不知道,紫金公司的电脑实时的任何操作,都被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
只要公司想,就可以调取任何一个时间的任何操作。
真相简单到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他给自己的电脑装了IBM的设计软件,然后使用这款软件,做了一些无伤大雅的设计工作,再把设计的结果提交。
这样,紫金的芯片设计成果里,就有一小部分,是用IBM软件设计的。
然后,他把自己举报了,并向IBM提供了截图等证据。
他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甚至都没有在公司电脑上往IBM联络人那里发照片,而是先发到自己的私人邮箱里,再转发给了IBM。
但是,在设计软件里截图这种事情,也全部都记录在案。
不然紫金自己的知识产权怎么保障。
只是公司里的人都喜欢截图,开会的时候方便直击重点,每天都有几万几十万的图铺天盖地冲进服务器,没有设置警报,不出事也没人会去查。
现在,出事了,一查一个准。
正常情况下,就算是员工的个人行为,最终用到了成品里,也是一桩大罪,IBM的律师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