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到了,郑雅和另一位三十出头的女士一同过来。
郑雅介绍道:“这位是辛月,是辛磊……就是我丈夫的妹妹,对生物领域有一定的研究。”
简单的寒暄之后,安夏开门见山,问郑雅为什么会想到要跟自己合作,不怕被关在里面的那位有意见。
郑雅轻轻撩拨垂在脸侧的长发,与辛月交换了一个笑容:“他?他能有什么意见?现在是我,和她说了算。”
“哦?”安夏以其敏锐的八卦雷达,感受到仿佛哪里不对劲。
但又不确定是不是。
“贵公司的股份,或者说管理权,现在是怎样的?没别的意思,我只想知道如果与贵公司签了这份开发合同,在法律上是不是有效的。要是两位没有获得授权的话……”
安夏没有继续往下说,她的意思已经十分明确。
“安总请放心,绝对有效,辛月是我们公司的法人代表。”
安夏不动声色:“哦,我以为辛磊才是老板。”
安夏还是十分怀疑,这俩一个是老婆一个是妹妹,古代要是株连九族的话,她俩都跑不了,她俩会真心跟她谈生意,而不夹带一点私人恩怨?
“安总很谨慎。”郑雅笑了。
安夏回以微笑:“没办法,这么多人都看着我呢。”
“我明白你的顾虑,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由贵公司草拟合作的合同方案。”
“谁来主导拟定不是问题,反正都要一条一条过。”安夏看着郑雅的眼睛,“重要的是以后的合作,一旦开始,就是要投入时间和精力,都希望能有一个好结果,而不是闹得不堪,难以收场,还没赚到钱。”
郑雅又与辛月交换了一个眼神,辛月点点头,郑雅才慢慢开口:“安总不用对我和她戒备的,我们对辛磊,本来也没什么感情。”
辛磊本来是一个国营药企的小员工,脑子灵活,一路混了上去。
郑雅家里有权有势,她看中了辛磊的勤奋刻苦,以及长得还不错,于是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就跟辛磊结婚了。
婚后,她才发现辛磊对走捷径有着迷之热爱,需要走的他走,没必要走的,他还要走,感觉就是不走捷径就是吃了大亏一样。
郑雅劝了半天都没用,她觉得这个男人不中用了,想离,但是那时已经有了孩子,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以及等等的折腾。
公司的情况还有些复杂,要是离婚,夫妻俩的股份就不算同一行动人,公司的控制权会落到另一个人的手里。
“这个公司里,我也投入了大量的心血,不想让它落到别人手里。”郑雅说。
呃,你当着他妹妹的面说这个,真的好吗?
安夏又望向辛月。
辛月看起来很文静,颇有古代大家闺秀的气质。
“这个法人,不是我想当的。”辛月轻轻的说,声音也很柔软。
“是我哥怕担责任,让我做的。”
辛磊开公司的时候,对辛月说:“公司里的事你不用担心,都由我来做,万一遇到什么需要后悔的事情,你就说你没有授权给我,我无权做这个事,之前谈的都不算。”
再加上那会儿辛月年轻不懂事,觉得当法人,不就是当老板吗?
当老板,挺威风的,公司里的事不用干,哥哥还会给她钱。
后来还是郑雅告诉她,法人,就是上法庭的人,公司出了任何问题,法人代表都得负责,哪怕事情不是她做的,她也要负连带责任。
“这事是你……告诉她的?”安夏现在对她俩的关系越发迷惑。
郑雅露出不屑的表情:“辛家也就她一个人还能正常交流,其他人,呵……”
“哦……挺好……”
安夏心情复杂地接过郑雅递过来的几份文件,不论辛磊的脑子是不是有病,至少公司还挺有远见的。
每次帮忙找临床志愿者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