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屋出来, 周二郎带着儿子去主屋午休。
周锦钰中午吃得多又太油腻,二郎担心他会积食,一只手托住孩子的手掌, 指腹顺着儿子拇指指根桡侧缘向着指尖方向缓缓推拿。
小孩子本来就新陈代谢很快, 其实周锦钰并没有觉得吃得多了不舒服,不过有一种不舒服叫“你爹觉得你不舒服”。
二郎这种离心推的手法叫“清胃经”, 推了约莫一会儿,又把双手掌心搓热, 以孩子的小肚脐为中心,顺时针轻揉。
他的力度比平时略轻了一些, 这会儿刚吃完饭没有半个时辰呢,力度大了,反而对孩子没什么好处。
初冬的午后,太阳光不是很热烈, 温柔地铺了半边床, 舒服地让人昏昏欲睡,周锦钰懒懒地躺在松软厚实的被褥里, 被父爱捋得浑身舒坦,就差发出小猫儿一样的咕噜声。
享受的小模样儿可爱极了。
小孩子入睡很快,没多一会儿,周锦钰浓密的小睫毛耷拉下来,覆盖住薄薄的眼皮,阳光映照出孩子鼻尖儿上若有似无的白色嫩绒绒,生命是这般的生动美好。
战场上尸体堆叠, 残肢断臂, 鲜血喷溅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 没有人可以适应良好, 何况连家里杀只鸡都嫌弃血腥而不去看的周二郎。
他性子比大郎要狠,但这个狠劲儿并未真正有机会落到实处,大郎经历过被狼群攻击,手撕群狼的血腥残酷,心志远比二郎要强大得多。
尽管周二郎给自己做了足够的心理预期,但当利箭就从他的眼前飞过,刺入一个士兵的胸膛,他甚至能够听清楚利刃入肉的“噗呲”声。
一个活生生的人转眼间就灰飞烟灭了,人命在这里变得一文不值。
对他来说,制定诱敌深入这一策略时,曾经兴奋难眠,一想到能干掉哈撒的精锐,就让他无比激动,身为一介书生,他却要在战场上征服这片土地!
但到了真正干掉哈撒的精锐的那一刻,周二郎的心情是无比复杂的,漫山遍野的尸体,鲜血染红了每一寸土地,有敌人的,亦有自己人的。
他需要一遍遍强调,告诉自己这些人必须死,他们不灭,死的就是大乾朝的百姓,才能抵消内心的不安。
亲身经历了这样的血腥残酷,周二郎知道自己不一样了,至于哪里不一样,他亦说不太清。
意识从血腥战场上抽离,周二郎忍不住低头亲了下儿子的小额头,朱云娘正好进屋瞅见,抿着嘴儿笑。
周二郎见云娘进来,把儿子往里侧抱了抱,招呼她上床。
朱云娘拉上帘账,脱了鞋子外衣,轻手轻脚上了床,二郎掀开被子的一角儿让她进来。
云娘刚从外面进来,身上还带着寒气儿,道:“身上凉呢。”
“无妨。”周二郎揽了她过来。
两口子躺下,朱云娘说起周凤英的事儿来,周二郎先是微微诧异,随后哑然失笑。
“大姐不是兰姐儿,她可不是个吃亏受气的性子,就随她折腾去吧,她自己高兴就好,左右不过是个商户,真要有什么麻烦,自有我为她兜底。”
见二郎心情不错,朱云娘小声嗔道,“云娘有时候真得羡慕大姐。”
周二郎食指轻点了下她的额头,“羡慕大姐干吗,大姐是个命苦之人,莫要太贪心。”
周二郎没有明说,但那意思很明显了,你已经是幸运之人,何必妒忌可怜之人得到的一点儿偏宠。
朱云娘往二郎怀里靠了靠,小手揽上对方的腰,轻声道歉,“云娘知错了。”
周二郎长指安抚般地划过云娘的长发,道:“不是说想自己开间铺子吗?五千贯够不够用?”
听到夫君这话,朱云娘美眸不由瞪大,有些不敢相信地重复道:“五千贯?”
周二郎点头,“京城之地,尺地寸金,选个地段好的,五千贯亦不算多。”
朱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