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老大的,但他不敢,这若是真这么说的话,这丫头定然会炸毛,估计晚饭就没得吃了。
“………”樊菱抿了抿唇。
不难看出男人的话让她很愉悦,正打算回去做饭,没想到男人接下来的话让她彻底无语。
“老三显得有点老气,他还小,不如叫他小三吧!”
“………”樊菱。
她脚下一个没站稳,差点就摔了。
虽然知道这男人不是那个意思,可她知道啊!
自己是老大,这畜牲是小三,这往后又经常小三小三的叫着,听着浑身都不自在。
这么想着,她又折了回来,
“呵呵,云大哥,不如叫它追风吧!反正它跑的挺快的!”
“追风?好!就叫追风!”
男人眼里一亮,兴奋的瞅着面前的樊菱,还是这丫头起的名字好听。
“那行,以后咱就叫它追风。”
樊菱扯了扯嘴角,同意了就好,可不想叫它小三,太难听了。
说完转身回屋做饭去了,身后男人跟复读机似的絮叨了起来,
“追风,你叫追疯,追风………”
等云霄喂完马回到屋子的时候,樊菱的饭已经做好了。
炒的是花薯丝和辣椒丝。
瞅着盘子里被切成细细的花薯条,男人一脸的惊喜。
原来这玩意儿还可以切成丝炒,赶忙洗手,迫不及待的想尝尝。
夹了一大筷子放到嘴里,眼角立马勾了起来,原来炒着吃也这么香。
中午吃起来还是面的直起沙,这会子切成细丝吃起来,就变成另一个味道了,还挺有嚼劲的。
瞅着男人不断的往嘴里扒饭,看来是又对胃口了。
“云大哥,我屋子里的那些花薯就都交给你了,抽空得把牙眼剜下来,等过了节之后就得栽了。”
樊菱边说边看向男人,如今那些花薯都搬出来了,接下来这活儿他应该都能干了。
这段时间她一个人在空间里都累成了狗,再这么干下去的话就要废了。
想着还是先养养身板,毕竟等过了正月十五之后,她要忙的事情就多了。
“嗯,交给我就行了!”
云霄一边吃着,一边点头,这丫头可算是给自己分配活了。
以前那么多活都是她一个人干的,就是轮也该轮到自己了。
“云大哥,我想把咱们两家的园子都栽上花薯,到时候吃不了的话,还可以卖出去,你说成不?”
自己培养出来的花薯,不论是口感和产量,都是这个时代的佼佼者。
想着等投放市场那天,定然会大受欢迎,完全不用担心卖不掉。
“成,都听你的!”
云霄毫无意见的点头。
看男人这么上道,樊菱很是满意。
二人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时,隐约听到外面一阵谩骂声,
“把那小贱蹄子给我弄回来,今儿个一定要打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