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
她拧开了水阀开关,伸长脑袋,用嘴接住从水管里涌出来的清水,痛饮了数口后,她才关上了水阀。
她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地方坐下来,看着前面摆列整齐,但明显并不协调的重甲。
这些盔甲,属于被她杀死的那些人所有。她从那些人身上的盔甲,挑选出她喜欢的那一部分,于是凑出了这么一身并不协调的护甲来。
她没有名字。
自懂事以来,她就生活在那片沙漠里,生活在那座废墟城市中。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等长大一些,她开始明白,自己是个孤儿。
她的父母可能死了,也可能抛弃了她,总之,她在那个地方,只能与孤独为伴。
她擦拭着这些盔甲,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
记起从前,她很小的时候,只能够去垃圾堆里找吃的,跟野狗抢食。
等大一些,她就学会了偷东西,这让她的日子好过一些。
本来她以为,自己只能当个小偷,当哪天失手,然后被人一枪击毙。
像这样的事,她看过太多,就在那座城市里,每天被杀死的小偷没有十个也有八个。
那里面,以小孩居多。
那座城市,容不下弱小。
在那里,弱小就是原罪。
有一天,她偷了一个钱包,那个钱包的主人,属于一个叫‘血城’的组织。
她还没来得及销脏,就被人找到。
她遭遇了一场毒打,并且在奄奄一息的时候,还让人夺走了童贞。
之后,她给丢进了一个牢房里。
那里是‘血城’的私牢,她和里面十几个年龄相若的大孩子,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块面包。
一块干净的面包。
然后在第二天,有人朝牢里丢了把匕首,并宣称,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来。
于是,她抢过了那把匕首,为捍卫自己的生命而战。
她杀死了那些犹豫不决的,杀死了那些想要杀死她的,最终,她带着一身鲜血,走出了那座牢房。
从那天起,她就成为‘血城’的一名杀手,当时的她,是49号。
她用了20年的时间,成为0号,当她成为0号那天,她把自己的头发剃了,让那个数字永远地纹在自己的头上。
她发誓不会让人抢走这个数字,除非,她死了。
成为0号的那一天,她杀的第一个人,是当年夺走她童贞的男人,哪怕那个男人是组织里一名高级执事。
上面并没有对她做出处罚,因为这个时候的她,利用价值在一名高级执事之上。
这就是血城。
这同时,也是拾荒城的生存原则。
只要你足够强大,你就可以在那座城市里生活得很好,并且可以按照你自己的意志行事,无需顾虑太多。
她开始把盔甲往自己身上穿。
她要开始行动了。
那个叫‘天阳’的目标就在这座城市里,就在这个城区中。
自从那天晚上,她失败了之后,她一直在重新寻找机会。她一路跟随,但没有再次出现,她希望对方把自己遗忘。
杀手,是不需要被人记住的。
当目标彻底遗忘这件事后,她的机会就来了。
她相信,现在机会已经来了。
完成这一次任务后,她想离开了。离开血城,离开拾荒城,她已经积攒够足以让她在别的地方生活的钱,哪怕她什么也不做,也不会饿死。
她想去光辉堡,听说那里夜晚也有华灯万盏;她想去翡翠堡,享受与自然交融的宁和之美;她想去穹苍堡,她想去很多地方。
她只是不想回去拾荒城。
她累了。
当最后一件盔甲穿起来之后,她收起自己的憧憬,小心掩饰自己的软弱,她重新变得冰冷,宛若没有感情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