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勇感慨着匆忙的把饭吃完了,他也要到军营里去,去看看自己住在那里合适。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军队的事情,就是要把一个个的陌生人,变成一个个亲兄弟,要把所有人的生命都拿出来,共同放进一个被放大了的生命中,要与他们同甘共苦,要与他们同生共死,要与他们悲喜与共,只有这样,才会打造出一支真正有凝聚力、亲和力的军队出来。
这样的认识在远古时期就已经有了,作为一个以军营为家的人来说,这一方面体验的就更加强烈了。以前在部队时,上面还有一个强大的国家作为凭借和后盾,现在却只剩自己一个人了。他就是这支军队的核心,就是这支军队的凭借与依靠,可是,他一个人又能被凭借什么?被依靠什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把所有的人都凝聚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彼此凭借与依靠,才能众志成城,把松散的力量最大化并值得依托。
郑勇来到了军营里,他感觉通过这两个多月的训练,自己的身体已经可以了,至少也能跟得上这群人的训练了。
看到郑勇所有的人都行礼叫老爷,郑勇也给他们行军礼,在这军营之中规矩最大,只有铁的纪律,才能成就一支铁的军队。
郑二傻跑了过来道:“老爷,您怎么来了?”
郑勇道:“以后我也般到军营来住,春桃也搬到军营来住,以后我们只有上下级关系,除此之外,都是共同生死的兄弟。”
郑二傻一听高兴道:“太好了,记得小时候我们就睡过一个被窝,现在又要睡一个大炕了。”
郑勇看着他道:“我们俩不能睡在一起,这样就成了搞特殊,特殊了也就生分了。咱们要分开睡到兄弟之中去,每隔五天换一个班,到那个班就要跟那班一起吃一起住一起学习一起训练,明白吗?”
郑二傻吐了个舌头道:“老爷,你这也太认真了吧?”
郑勇道:“如果我糊弄兄弟们,那兄弟们也糊弄我,你觉得这样还有意思吗?”
郑二傻突然停下打了个立正敬礼道:“是,坚决服从上级的指示。”
郑勇笑了道:“这才像个军人的样子嘛。”
两个人有说有笑的进了军营,来到了一班,并宣布了郑勇的决定,一时之间军营内一片欢腾。
吃完了早饭之后休息十五分钟,就全队集合,又开始了新的一天的训练。今天除了队列之外,就是刺杀,晚上学习讲故事以及背诵条例,没有错,郑勇把后世部队的条例给整理了一下,删减了一番,变成了自己这支小队伍的条例。所谓的条例就是军规,而军队之中军规最大,所以要求所有的人都要能背诵;当然,郑勇的目标是将来所有的人都要能默写,通过这样的方式,他将会进行一次扫除文盲运动,自己走的是精兵路线,人人都识字这可是最基本的要求了。
于是,在这前大院里,一排排的十几岁孩子,训练了起来,男声多女声少,不过,听到那些清脆的女声,所有人都会更加的精神,真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啊。
郑勇看到了春桃就冲着她笑了笑,春桃得意极了,腰挺更直胸也挺得更高,满脸的春光。郑勇也冲郑三娘笑了笑,郑三娘却羞涩的低下了头,正走着正步都错了好几次,这个小女人,虽然经历了那么多,却还是那些的内敛,人的个性是天注定的。
郑勇看着众人的训练,他也心痒的自己就练了起来,他踢的正步可不是这些刚刚学了点皮毛的人所能相比的,所有的人看了都瞪大了眼睛,他们没有想到正步竟然可以踢成这样,很是威武,又很是庄重,让人忍心不住的要景仰崇拜。
郑勇得意的从这头踢到那头再踢回来,只是脸上却已经挂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