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父母送到那所贵族学校的第一天,学校的宣传条幅上有一个男生被反复提及.他姓唐,全名唐惟均.那一年他备受瞩目,我彼时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女孩,看着他在大礼堂演讲,讲他的人生经历,令我头昏目眩.
他是Y市哈佛模联的引进者,是全国第一位助力青少年创业组织的建立者,他有许许多多的光环和头衔.而我,刚读初一.我什么都不是.他的人生精彩真的刚开始,意气风发.不日就要前往美国深造.我那时候太年轻,把对他的仰慕当成了爱慕,并为之努力,梦想有一天,我可以真的和唐惟均并肩站在一起,自信大方交流.
我原以为一切都只是我的美好幻想罢了.或许命运真的有在垂青我.我成为了初中的学生会主席,在那个遍地是天之骄子的地方,我打败了很多对手,最终得到了这个位置.唐惟均去美国的第三年,他创建的青少年初创组织原先的主创团队都已升学,他需要新的血液注入,让他的心血得以存续.
我用主席的身份投了简历,和唐惟均取得了联系.特别出乎预料的是,唐惟均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他讲话和声细语,十足的谦谦君子.思维却极富逻辑,迅速敏捷.我那时候讲话非常的冷,常常我和他聊了一整屏,我只会生硬回复,他的语气却很软.就是软,他的遣词造句让人有一种软萌的感觉,像个甜甜的女孩.正是他潜移默化影响了我的言语风格,让我后来在两性交往中享受到了言语带来的便利.
两个人聊天密度高,异性间难免会有暧昧.或许唐惟均真的没有我想的那么高尚,面对初三的我,他竟然也能和我有点火花.我和他经常互传简讯至深夜,从一开始的团队事物,渐渐过渡到了日常生活.初三的时候学习压力很大,我父母对我高要求,他们很爱你,但是这个爱是有条件的.你必须足够的优秀,他们才会不吝啬父母的爱.唐惟均会不厌其烦的和我通话,鼓励我,支持我,默默陪伴着我.时至今日我想起来都觉得是梦境.当年他是我的梦,现在他在我心里走下了神坛,那个神不再不近人情,他是活生生的,温热的.他在关心你,爱护你.
中考的前一夜,唐在新加坡.他给我打来电话,说“宝宝,你一定要加油!不管如何,也不要管别人说的,你就是最棒的!”Y市那一夜下雨,我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听着话筒里他的声音,回忆起来竟是觉得恍如昨日.当年我是那么喜欢他,爱他.淅淅沥沥的雨声打在了我对心上,我为我的少年,而心动.
中考的每一场前他都会准时发来短信为我加油助威,我心里吃了糖一般,甜丝丝的.中考我失利了,不过早在中考前我已经拿到了本校的保送,再高的分数只是锦上添花罢了.我父母气极,将我锁在家里,限制住我的自由,给我花大价钱请了家教.
我和唐因此断了联系,我受困于家里,终日机械性学习,磨练心性.书籍是我唯一的乐趣,我从中汲取养分,逃离我的家庭给我带来的窒息与绝望.初中三年我至少翻阅了一千本书,我沉迷于此无法自拔.文学的趣味会在你大量阅读的基础上渐渐提高,我从小说,又爱上诗词歌赋.我开始写起了诗歌,这些文学的馈赠是慷慨的,我的作文拿下了很多比赛的奖项,选入了义务教育读本,起印十万册.我的浪漫多情,我的多愁善感,成为了优势.我将它们尽情诉诸笔下.真实的世界总归是残酷的,但人类拥有文学.文学是我的乌托邦,是我失落的精神家园.
我初二升初三的时候,见过唐一面.我拿他做严肃的老师,将我那头乌黑发亮的齐腰长发扎了高马尾,我的刻板印象认为大人们,都喜欢这样朴素的孩子.我忘记了,唐惟均是一个男人,是一个年轻的男人.男人们不管年纪,总是偏爱年轻鲜活的美丽少女.好在我那时候没有发胖,眉眼清秀.我的腿很直,很白,那天见他我突出了这个优势.别的不记得了.所有剩下来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