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皮厚实,保暖性绝佳,这么一件大氅穿在身上,绝对暖和又拉风!
听围场管事的说,有几年没有人猎到过熊了,甚至连踪迹都没看到过,或许已经顺着山林深处离开了。
围场连绵数百里,都是深山老林,这种说法也不无道理,但是,一切都是猜测,万一就被她碰到了呢?
江若芷不是一根筋的人,能够猎到最好,猎不到也没什么,左右都来了,不可能空手回去,遇到差不多的猎物还是会捕猎的。
爹爹穿厚实的黑熊皮大氅会让人羡慕,娇柔的娘穿上好像风格不搭,还是给娘弄件轻便的斗篷吧,毕竟对于女人来说,保暖固然重要,漂亮更不可忽视,具体什么毛皮还得看狩猎情况。
第一天,他们一行人只猎了两只鹿,还是它们主动钻到他们眼皮子底下,不得不下手的,因为他们的目的毕竟是寻找毛皮厚实的猛兽,而不是这种只适合吃肉的家伙。
第二天,收获还不错,猎到一只棕黄色的花斑豹,很是出了把风头,江若芷很懂事,猎到好东西自然献给皇上,尤其他们猎到的这头豹子毛色特别漂亮,左右都不够做衣裳的,献上去还能在皇上面前赢得好感。
好东西献上去自然得到奖赏,皇上得知江若芷想给父母弄点好皮子过冬,很是赞赏她的孝心,直接把这几日收到的狐狸皮赏赐下来,足够做一件斗篷了。
狐狸是她最不会猎杀的动物,可皇上的赏赐她若是拒绝,那就是日子过爽了!
再不想要,也不得不欣喜地“感恩”皇上的慈爱!
一连三天,他们都在山林深处转悠,要不是有时间限制,都想在林子里住一晚了。
林平安只需当值七天,剩余时间就可以随意活动了,大哥不在,威远侯府来的是世子林浩然,以及庶子林文吉林文祥两兄弟。
可他来此的目的是陪芷儿,可没那时间照顾侄子们,每天只是过来叮嘱一声,然后就跑去找江若芷厮混,更加引得一众贵女羡慕嫉妒恨。
对这种离经叛道的人,那些老古板已经连攻讦的激情都没有了,没看人家父母都不在意,他们乱蹦跶什么?
那可是皇上跟前的红人,他们是脑子被门框夹了才会没有眼色地乱喷!
让他们赞颂,也是做不到的,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视而不见。
这天,林平安又跟随江若芷下场了,打马直奔北山坡靠近悬崖一带,这里地势陡峭,一般人不会过来,他们昨天在此发现硕大的脚印,如果没有判断错的话,是熊迹!
有了目的地行动就快,两个时辰后,他们就到达这片山林,不得不说,这阴森森遮天蔽日的环境,确实像猛兽生活的地方。
四周静悄悄的,偶尔一两只鸟飞起落下,其余小动物,连只山鸡兔子都没看到。
江若芷兴奋极了,因为她又发现一处脚印,这里绝对有大家伙,但愿那只熊还在!
看着跃跃欲试的众人,江若芷激动的心突然平静下来,都是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兄弟,对她的忠心毋庸置疑,只要自己想要的,再难他们也会努力办到,可猎熊不一样,并不是努力就可以办到的。
她,不要染血的毛皮!
“我再说一遍,宁可啥也没捕到,也不许冒功奋进,谁要是因此丢了命,算你幸运,否则,我就把你赶出去,谁也别拿多年的情分说事儿!”
异常严肃地扫了众兄弟一眼,“听到没有?”
“听到了,请小姐放心,属下绝不会拿自身性命换那可有可无的东西!”能得小姐当亲人看待,众属下心里暖融融的,自然不会让主子担心。
这还差不多,江若芷满意了,马鞭一挥,“出发!”
林平安不当差,被他甩下的侄子们就缠上来了,原因无他,林浩然虽然文武双全,但对打猎不在行,七天了,两兄弟跟在大哥身后,打到的最大猎物是黄羊,看到满载而归的其他公子们